光莆股份(300632):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2日 11:01:17 中财网
原标题:光莆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98号)核准,本公司于 2020年 9月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71,363,368股新股,根据发行结果,本公司本次实际向发行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507,997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4.83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030,803,595.51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3,140,135.8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17,663,459.71 元。

截止 2020年 9月 2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599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20年 9月 29日止,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28,315,005.68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8,315,005.68元,该事项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核字[2020] 008413号” 募集资金置换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完成资金置换。

(2)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5,566,410.00元。截至 2023年末,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82,388,659.90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收入 6,268,582.70元,期末已购买但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 541,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 12月 31日余额合计为 141,200,196.80元。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 10月 20日,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高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共四家银行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 行 名 称银行帐号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4100023029200252484109,501,402.91
银 行 名 称银行帐号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厦门高科技支行3515019821010000300430,963,449.2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厦门分行632362476261,324.2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 门分行59290379481040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厦门分行632353231474,020.3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4100023029200252635-
  141,200,196.80
三、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82,388,659.90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延期情况
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高光功率紫外固态光源产品建设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长实施期限,变更前的实施主体为厦门光莆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后的实施主体为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同意公司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延长“SMT 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此次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18日
附表 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101,766.35本年度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调整后投 资总额(1)本年度投 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2)/(1)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48,046.1248,046.12550.326,525.5413.58不适用 (注)不适用不适用
10,597.7010,597.7040.010.382024/12/31不适用不适用
13,122.5313,122.536.331,673.3212.752024/12/31不适用不适用
30,000.0030,000.003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101,766.35101,766.35556.6538,238.8737.58
         
101,766.35101,766.35556.6438,238.8637.58%
         
         
         
         
         
         
         
         

注:募投项目“LED照明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3年,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为 2020年 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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