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盛科技(300680):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3年度)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北京大华核字[2024]00000091号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Beijing Dahua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 二、 1-4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号五层 519A [100071] 电话:86 (10) 6827 8880 传真:86 (10) 6823 8100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北京大华核字[2024]00000091号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盛科 技股份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隆盛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隆盛科技股份公司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隆盛科技股份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 证。 北京大华核字[2024]00000091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隆盛科技股份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隆盛科技股份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隆盛科技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隆盛科技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吉正山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龚徐俊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6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172,89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4.53元。截止 2022年 10月 19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172,89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15,610,991.70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保荐和承销费8,000,000.00元(其中增值税452,830.19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07,610,991.70元,其中707,610,991.70元已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年 10月 19日存入本公司账户。 本次发行股票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为 8,875,947.65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06,735,044.05元。 截止 2022年 10月 1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732号”验资报告。 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 676,452,173.50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高效高密度驱动电机系统核心零部件研发及制造项目(一期)”合计 254,812,943.97元。于 2022年 10月 19日起至 2022年 12月 31日止期间使用募集资金 512,085,108.40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64,367,065.10元。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 30,282,870.55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及子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蠡湖支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分别存放补充流动资金、新能源高效高密度驱动电机系统核心零部件研发及制造项目(一期)的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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