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亨家化(300955):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04月22日 11:40:46 中财网
原标题:嘉亨家化: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亨家化”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嘉亨家化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88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1年 3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6.53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655.6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4,351.0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304.52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3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361Z0029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36,053.60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30,257.3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5,796.27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311.88万元(其中: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96.12万元,收到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216.81万元,手续费支出 1.0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1,562.8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562.80万元。

2、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37,304.52
加:累计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及扣减 手续费后的金额320.32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36,053.60
减:本期投入金额247.67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23.57
募集资金本期余额0.00
2023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47.67万元。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36,301.27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30,505.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5,796.27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320.32万元(其中: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104.62万元,收到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216.81万元,手续费支出 1.11万元),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323.57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 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已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 4月 9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投证券(原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 4月 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授权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1年 4月 1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州嘉亨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嘉亨”)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投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 12月 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州嘉亨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投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 单位开户单位银行账户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余 额(万元)账户状态
嘉亨 家化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泉州 分行152300100100863252补充流动资金0已销户 (注 1)
嘉亨 家化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泉州火炬支行13512701043009558化妆品及塑料包 装容器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0已销户 (注 2)
湖州 嘉亨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松江支行98080078801500004187化妆品及塑料包 装容器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0已销户 (注 2)
嘉亨 家化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泉州 鲤城支行999012395010955技术研发中心升 级建设项目0已销户 (注 3)
湖州 嘉亨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松江支行98080078801788669888技术研发中心升 级建设项目0已销户 (注 3)
注 1:截至 2021年 5月 28日,公司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为便于银行账户管理,公司已完成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投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注 2:截至 2023年 5月 9日,公司化妆品及塑料包装容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为便于银行账户管理,公司已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

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 3:截至 2023年 6月 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州嘉亨已将“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 13,235,742.05元按规定全部转入基本户中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36,301.27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和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置换情况 2021年 5月 14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57,962,704.63元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2,031,778.12元,两项合计人民币 59,994,482.75元。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无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四)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
2021年 10月 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上海嘉亨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州嘉亨,实施地点由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陶干路1069号变更为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练溪大道 988号。除此变更外,原项目技术方案、项目效益分析等其他内容不变。

(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4月 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3年 5月 15日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352.75万元(含尚未支付的装修尾款、设备尾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在该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项目尚需支付的装修尾款、设备尾款等费用后续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销户完成后,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已将“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划转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余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完成所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4月 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 13,000.00万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化妆品及塑料包装容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追加投资,并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3年 3月 23日延长至 2024年 9月 23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嘉亨家化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嘉亨家化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嘉亨家化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事项无异议。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樊长江 余中华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7,304.52本年度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247.6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36,301.2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调整后投 资总额(1本年度投 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 %) (3)= (2)/(1)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化妆品及塑料包装容 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35,500.0030,200.0062.8830,418.53100.72%2024年 9 月-3,130.96不适用
2、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 设项目3,300.002,800.00184.791,575.5956.27%2023年 3 月不适用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金5,000.004,304.52-4,307.15100.06%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3,800.0037,304.52247.6736,301.27-3,130.9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1)2023年 4月 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 追加投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化妆品及塑料包装容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追加投资,         

体项目)并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3年 3月 23日延长至 2024年 9月 23日。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化妆品生产线未 完全形成规模,未达到预计收益;塑料包装容器生产线尚在建设中,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公司可提升技术水平和服务附加值,为公司致力于成为行业内 领先的化妆品制造商的战略目标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 (3)化妆品及塑料包装容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大于调整后的投资总额,主要系使用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收益所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明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使用进展情况公司无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变更情况2021年 10月 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上海嘉亨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州嘉亨 实施地点由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陶干路 1069号变更为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练溪大道 988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方式调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情况2021年 5月 14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5,796.27 万元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 203.18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 5,999.45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节余的金额及原因公司于 2023年 4月 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3年 5月 15日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 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 意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352.75万元(含尚未支付的装修尾款、设备尾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 2023年 3月 23日,“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352.75万元。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1、基于谨慎性,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新增研发人员薪酬与福利、材料费。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 关规定,本着专款专用、合理、有效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原拟对公司实验室进行升级改造,通过采购和定制高端科研设备、引进研发设计人才、设立公司研发 项目、开展对外交流合作等方式加大研发投入。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2021年 10月 26日,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项目实施主 体及实施地点。结合子公司湖州嘉亨的建设情况,公司以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支付了技术中心装修、研发设备购置费用(截至 2023年 3月 23日,技术研发中心实际装修总支出 1,600.76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支付 616.20万元;研发设备购置总支出 932.73万元,其中以 募集资金支付 926.41万元)。 考虑到研发人员薪酬与福利(包含研发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若从募集资 金专户中直接支付,会出现同一公司通过不同银行账户支付人工费用的情况,不便公司员工薪酬与福利的核算与发放及公司资金的日常 管理。基于谨慎性,为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安全性,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效率,公司新增研发人员薪酬与福利均以自有资金支付 此外,材料费支出发生频繁且零碎,若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直接支付该等费用会出现大量小额零星支付的情况,不便于募集资金的整 体管理和账户操作,因此为了提高管理效率,公司亦统一以自有资金支付。在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相应研发人员薪酬与福利、材料费 将继续从自有资金中支付。 2、本次募投项目节余金额涉及未满足支付条件尚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因该等项目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将节余金额补充流 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公司后续在该部分尾款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 合同约定从自有资金支付相关款项。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资金从专户转出当日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1,323.57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途及去向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已将“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划转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余募集资金已使用完 毕,并完成所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公司于 2023年 4月 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 目追加投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 13,000.00万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化妆品及塑料包装容器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追加投资,并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3年 3月 23日延长至 2024年 9月 23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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