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微力(301050):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9页 三、附件………………………………………………………… 第10—13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10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11页 (三)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第12-13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11-167号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电微力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雷电微力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雷电微力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雷电微力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雷电微力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0.64元,共计募集资金146,748.8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9,589.58万元(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为137,159.2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90.49万元(不含增值税),加上承销和保荐费用对应进项税542.8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5,811.5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1-36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分别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21,8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1,8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使用超募资金21,8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43,600万元。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
已建成多条自动化封测产线,完成微波自动测试暗室、环试中心、电老炼中心等设施的建设与改造并已投入使用,公司生产制造能力全面提升,能 满足当前生产任务需要。近两年,因公司生产交付任务较重,为保证交付进度,技改工程建设进度有所放缓。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与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审慎论证,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5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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