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阳科技(300872):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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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4月22日 12:30:3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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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天阳科技: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阳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 天阳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8月3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1653号文《关于同意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5,62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1.34元。截至2020年8月18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1,199,308,000.00元(大写:壹拾壹亿玖仟玖佰叁拾万零捌仟元整),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0,132,301.27元(大写:柒仟零壹拾叁万贰仟叁佰零壹元贰角柒分),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9,175,698.73元(大写:壹拾壹亿贰仟玖佰壹拾柒万伍仟陆佰玖拾捌元柒角叁分)。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0]00046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914,845,485.54元,其中:于2020年度至2022年度共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64,845,485.54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50,000,000.0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20,690,817.67元(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7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975万张,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97,500.00万元。截至2023年3月29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97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1,984,198.11元,募集资金净额963,015,801.89元。
截止2023年3月29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15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23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43,651,648.42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3,651,648.42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收到利息收入(包括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13,548,326.81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732,207,059.57元(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其进行修改。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北京银恒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以下简称“ 兴业银行拉萨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以下简称“上海 浦发银行拉萨分行”)、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关村分行(以下简称“ 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及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金融街丰盛支行(以下简称“ 光大银行金融街丰盛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9月3日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拉萨分行、上海 浦发银行拉萨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及 光大银行金融街丰盛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2022年6月,公司与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由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公司发行的保荐及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同时公司与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拉萨分行、上海 浦发银行拉萨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北京银恒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及 光大银行金融街丰盛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拉萨分行*1 | 701020100100084
923 | 209,765,300.00 | - | 已销户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拉萨分行城东支行
*2 | 320300788012000
00257 | 330,000,000.00 | - | 已销户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拉萨分行城东支行 | 320300788019000
00258 | 523,939,461.96 | 200,690,817.67 | 活期存款 | | | | 20,000,000.00 | 通知存款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保福
寺支行*3 | 110501639900000
00611 | 61,610,200.00 | - | 已销户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金融
街丰盛支行*4 | 354301880002170
24 | 19,308,700.00 | - | 已销户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合计 | —— | 1,144,623,661.96 | 220,690,817.67 | |
*1.募投项目已结项,该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23年6月8日销户,节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该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23年6月14日销户。
*3.募投项目已结项,该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23年5月29日销户,节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4.募投项目已结项,该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23年5月26日销户,节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账户维护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以下简称“上海 浦发银行拉萨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以下简称“ 兴业银行拉萨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 兴业银行北京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3年4月6日分别与上海 浦发银行拉萨分行、 兴业银行拉萨分行、 兴业银行北京分行、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拉萨分行
城东支行 | 3203007880160000070
6 | 395,063,400.00 | 177,877,056.04 | 活期存款 | | | | 200,000,000.00 | 定期存款 | 兴业银行北京 | 326660100100729979 | 395,002,600.00 | 254,330,003.53 | 活期存款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分行营业部 | | | 100,000,000.00 | 定期存款 | 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拉萨
分行*1 | 701020100100231870 | 176,443,433.97 | - | 已销户 | 合 计 | —— | 966,509,433.97 | 732,207,059.57 | —— |
*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该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23年12月12日销户。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账户维护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天阳科技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报告认为: 天阳科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天阳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沟通、审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 天阳科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 天阳科技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查阅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天阳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129,175,698.7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0,000,000.00 | | | |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14,845,485.54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 | | | | | | | | 新一代银行业 IT解决方案建设项
目 | 否 | 209,765,300.00 | 209,765,300.00 | - | 214,880,580.72 | 102.44 | 2022年12月
31日 | 83,349,149.20 | 是 | 否 | 产业链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升级项
目 | 否 | 61,610,200.00 | 61,610,200.00 | - | 55,498,861.22 | 90.08 | 2022年12月
31日 | 30,303,004.08 | 是 | 否 |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否 | 19,308,700.00 | 19,308,700.00 | - | 15,022,957.69 | 77.80 | 2022年12月
31日 | -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
目 | 否 | 330,000,000.00 | 330,000,000.00 | - | 330,0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620,684,200.00 | 620,684,200.00 | - | 615,402,399.63 | - | - | 113,652,153.28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280,000,000.00 | 150,000,000.00 | 279,443,085.91 | - |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 | - | - | 20,000,000.00 | - | 20,000,000.00 | - | - | - | - | - | 暂时闲置超募资金 | | 508,491,498.73 | 208,491,498.73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508,491,498.73 | 508,491,498.73 | 150,000,000.00 | 299,443,085.91 | - | - | - | - | - | 合计 | - | 1,129,175,698.73 | 1,129,175,698.73 | 150,000,000.00 | 914,845,485.54 | - | - | 113,652,153.28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 | | | |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 | 不适用 | | | | | | |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展情况 | 根据2020年9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9月24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
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使用15,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其中
13,0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根据2023 年1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2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
15,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3年12月31日,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7,944.31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2,000.00万元。 | | | | | |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情况 | 不适用 | | | | | |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情况 | 不适用 | | | | | |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换情况 | 不适用 | | | | | | |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 | 根据2023 年1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随着公司规模持续扩大,对流动资金需求持续增加,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23年12月
31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2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不存在暂时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的闲置超募资金尚未归还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相关资金的情况。 | | | | | | |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
况 | 根据2022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12月1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
等),单笔理财产品或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其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0.4亿元,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3.6亿元,使
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6亿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
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根据2023 年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5月19
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7.9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
财产品或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单笔理财产品或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
过 12 个月,其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7.9 亿元,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10亿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期限为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 | | | | |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额及原因 | 公司募投项目在 2022年 12月 31日已结项,因公司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进行了严格的项目运营及实施管理,合理配置资
源、加强各环节支出的控制和监督,降低了项目运营及实施费用,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部分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使上述三个募投
项目形成部分资金结余,共计 1,205.25万元。其中“新一代银行业 IT解决方案建设项目”节余资金 5.28万元,“产业链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升级项
目”节余资金 721.63万元,“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节余资金 478.34万元。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根据 2022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 年 12 月 1日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
益凭证等),单笔理财产品或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其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0.4 亿元,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 3.6
亿元,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6 亿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
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根据2023 年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三个募投项目已经结
项,同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账户已全额用于还贷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募投资金存放账户均已销户,前述项目结余资金共计
1,250.83万元已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根据2023 年1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随着公司规模持续扩大,对流动资金需求持续增加,公司拟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购买2,000.00万元银行通知存款,尚未使
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中所述的结余资金 1205.25万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中所述的结余资金 1250.83万元之间的差额 45.58万元为补充流
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
附表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963,015,801.8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3,651,648.42 | | | |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3,651,648.42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 | | | | | | | | 金融业云服务解决方案升级项目 | 否 | 395,063,400.00 | 395,063,400.00 | 23,324,747.32 | 23,324,747.32 | 5.90 | 尚未达到 | - | 不适用 | 否 | 数字金融应用研发项目 | 否 | 395,002,600.00 | 395,002,600.00 | 47,377,099.21 | 47,377,099.21 | 11.99 | 尚未达到 | -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1 | 否 | 172,949,801.89 | 172,949,801.89 | 172,949,801.89 | 172,949,801.89 | 100.00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963,015,801.89 | 963,015,801.89 | 243,651,648.42 | 243,651,648.42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 | - |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963,015,801.89 | 963,015,801.89 | 243,651,648.42 | 243,651,648.42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 | | | |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 | 根据2023 年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随着公司规模持续扩大,对流动资金需求持续增加,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7.9 亿元(含 7.9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
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23年12月31
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
况 | 根据2023 年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不超过
人民币 17.9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单笔理财产品或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其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7.9 亿元,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10亿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为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
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根据2023 年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不超过
人民币 17.9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单笔理财产品或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其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7.9 亿元,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10亿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为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
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专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
的结算,截止2023年12月31日,存入6个月定期存款共计3亿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1.补充流动资金账户 兴业银行拉萨分行(701020100100231870),存放期间产生了部分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共计 705,420.71元,其中 705,420.38元直接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剩余 0.33元于销户时转至公司其他账户。
(此页无正文,为《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张彦忠 任伟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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