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民爆光电(301362):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
时间:2024年04月22日 12:56:00 中财网 |
|
原标题:民爆光电: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362 证券简称:民爆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4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不适用。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04,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9.10
元(含税),送红股 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股票简称 | 民爆光电 | 股票代码 | 301362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黄金元 | 李娜 |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园一路西侧)润恒
工业厂区 2#厂房第二、三、四、五层 |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园一路西侧)润恒
工业厂区 2#厂房第二、三、四、五层 | | | 传真 | 0755-29197301 | 0755-29197301 | | | 电话 | 0755-23220840 | 0755-23220840 |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是研发创新驱动型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营业务是专业从事 LED绿色照明灯具产品的研发、生产
和销售。公司依托成熟的产品设计开发体系和小批量柔性化的生产制造模式,主要通过 ODM模式为境外区域品牌商和
工程商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照明产品,解决客户对产品应用和功能的差异化需求。
公司是以“多板块、多主体”经营运作模式进行,主要业务涵盖商业照明和工业照明两大业务板块,同时向植物照明、
美容照明、防爆照明及应急照明等特种照明领域布局,其中母公司民爆光电专业从事商业照明业务,子公司艾格斯特专
业从事工业照明业务。
随着 LED照明技术的进步以及与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的深入融合,推动了智能照明的发展,进而成为智慧家庭、
智慧城市、智能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在商业照明和工业照明领域不断深化与物联网等新技术、新产业的融合发展,
智能照明产品已逐步成为公司销售的主流产品。同时,在不同细分领域市场上,LED照明技术与农业、安全等领域的深
度融合,推动植物照明、应急照明、防爆照明等领域发展;LED技术与医疗、生物的技术相结合,推动美容照明的发展;
目前公司植物照明、应急照明相关产品销售已初具规模,发展迅速。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产品应用领域有:商业照明、工业照明(含城市照明、景观照明、体育照明)及特种照明(植物照明、应急照明、美容照明、防爆照明等)。
公司相关领域的部分代表产品如下图所示:
| 产品类型 | 产品
名称 | 产品示例 | 用途 | | 商业
照明 | 筒灯 | | 主要用于商场、办公空间、家居
等场所照明 | | | 吸顶灯 | | 主要用于商场、办公空间、家居
等场所照明 | | | 面板灯 | | 主要用于商场、办公空间、会议
室等场所照明 | | | 支架灯 | | 主要用于商场、超市、办公空
间、地下室等场所照明 | | | 墙壁灯 | | 主要用于酒店前台、过道走廊、
家居卧室、户外墙壁等场所照明 | | | 轨道灯 | | 主要用于店铺、商场、展馆、超
市等场所照明 | | 工业
照明 | 工矿灯 | | 主要用于仓库、厂房、车间、体
育馆、展览馆、收费站、港口、
汽车站、高大厂房等场合照明 | | | 泛光灯 | | 主要用于广场、公园、港口、体
育馆、展览馆、立交桥等场合照
明 | | | 路灯 | | 主要用于主干道、高速路、桥
梁、人行道等场合照明 | | | 壁灯 | | 主要用于货仓、建筑、楼宇的墙
壁照明 | | | 防爆灯 | | 主要用于危险环境或易燃气体、
蒸气、粉尘存在的地方的特殊照
明,如石油和天然气工业、食品
加工、码头等 | | 植物
照明 | 植物灯 | | 主要应用于蔬菜类、瓜果类、大
麻种植等领域照明 | | 应急
照明 | 应急灯 | | 用于楼道、过道、商业场所、公
寓等应急 | | 美容
照明 | 美容面罩、红
外理疗仪 | | 用于居家美容、身体理疗 | | 城市
照明 | 庭院灯 | | 主要用于不同类型的庭院和户外
景观场所照明 | | | 路灯 | | 主要用于城市街道、广场、景点
等场所照明 | | 景观
照明 | 洗墙灯 | | 主要用于建筑、楼宇夜景照明 |
(三)公司在所处行业的地位和优势
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努力,公司在照明电器行业取得骄人的成绩并具有较高的市场影响力,荣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
人”企业、2020年度中国 LED行业营收 50强企业、2021年度中国 LED行业专利 50强企业、2022年度中国照明电器行
业竞争力 20强企业、2022年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2023年“第七届深圳市自主创新百强中小企业”。公司作为国家
级“工业企业知识产权应用试点单位”、中国照明电器协会会员单位和中国节能协会碳中和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单位,积
极响应国家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在 LED技术应用领域深入研发创新、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打造了一支对
行业技术发展和境外各区域市场产品特点有深入理解的专业研发团队,并建立了通过 SGS认证和 TUV认证的专业 CTF
照明检测实验室,是广东省绿色 LED照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拥有的各类专利超过了 700项,是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并获得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优秀奖。公司开发的多款灯具产品被评为广东省名牌产品,并获
得“2020中国设计红星奖”、“德国 IF设计奖”“德国红点奖”等国内外权威设计奖项。
公司孵化并设立的子公司艾格斯特是工业照明出口领域的领军企业之一,旗下的工矿灯、泛光灯和路灯等主要产品
出口排名均位居行业前茅。艾格斯特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评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连续多年荣获“深圳企业创新纪录”奖,是 2022年度中国 LED行业工业照明 25强企业,2022年宝安区六类百强企业(创
新百强企业),荣获 2023粤港澳大湾区储能科技创新发展成果奖(储能最佳解决方案奖)。艾格斯特建立了专业的照明产
品检测实验室,是广东省大功率 LED 工业照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艾格斯特开发的多款产品被评为广东省名牌产品、并
获得了“德国 IF 设计奖”、“德国红点奖”等国际权威设计奖项。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 本年末比上年
末增减 | 2021年末 | |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3,057,161,203.
87 | 1,577,535,679.
34 | 1,589,468,211.
77 | 92.34% | 1,427,879,153.
45 | 1,431,379,202.
79 | |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产(元) | 2,568,032,173.
65 | 1,139,246,473.
33 | 1,139,375,391.
95 | 125.39% | 921,807,391.51 | 921,895,207.67 | | | 2023年 | 2022年 | | 本年比上年增
减 | 2021年 | |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元) | 1,528,636,317.
16 | 1,465,021,101.
13 | 1,465,021,101.
13 | 4.34% | 1,497,141,865.
63 | 1,497,141,865.
63 | |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润(元) | 230,188,078.69 | 245,404,443.76 | 245,445,546.22 | -6.22% | 169,912,397.57 | 170,000,213.73 | |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元) | 204,957,661.67 | 212,343,604.16 | 212,384,706.62 | -3.50% | 156,719,888.90 | 156,807,705.06 | |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额(元) | 260,252,916.03 | 270,909,682.69 | 270,909,682.69 | -3.93% | 158,475,806.40 | 158,475,806.40 | |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2.57 | 3.13 | 3.13 | -17.89% | 2.16 | 2.17 | |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 2.57 | 3.13 | 3.13 | -17.89% | 2.16 | 2.17 | | 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 13.06% | 23.94% | 23.94% | -10.88% | 20.26% | 20.27%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 11月 30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 16号”)。本公
司对解释 16号中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年 1
月 1日起施行。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349,434,953.84 | 399,723,368.00 | 389,570,568.89 | 389,907,426.4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 45,032,508.99 | 72,833,491.87 | 68,347,815.54 | 43,974,262.2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 43,437,003.54 | 71,729,739.41 | 63,713,606.48 | 26,077,312.2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80,837,932.60 | 71,905,737.20 | 70,109,247.95 | 37,399,998.28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
末普通
股股东
总数 | 16,853 | 年度报
告披露
日前一
个月末
普通股
股东总
数 | 11,979 | 报告期
末表决
权恢复
的优先
股股东
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一个月末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 | 0 | 持有特
别表决
权股份
的股东
总数
(如
有) | 0 | |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 | | | | | | | 股东名
称 | 股东性
质 | 持股比
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 | | | | |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 | 谢祖华 | 境内自
然人 | 37.19% | 38,925,031 | 38,925,031 | 不适用 | 0 | | | | | 深圳立
勤投资
合伙企
业(有
限合
伙) |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 27.81% | 29,103,548 | 29,103,548 | 不适用 | 0 | | | | | 深圳睿
赣企业
管理合
伙企业
(有限
合伙) |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 3.33% | 3,486,045 | 3,486,045 | 不适用 | 0 | | | | | 深圳立
鸿企业
管理合
伙企业
(有限
合伙) |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 3.33% | 3,485,376 | 3,485,376 | 不适用 | 0 | | | | | 深圳市
红土智
能股权
投资管
理有限
公司-
深圳市
红土智
能股权
投资基
金合伙
企业
(有限
合伙) |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 1.43% | 1,500,000 | 1,500,000 | 不适用 | 0 | | | | | 深圳市
红土智
能股权
投资管
理有限 |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 0.86% | 900,000 | 900,000 | 不适用 | 0 | | | |
| 公司-
深圳市
红土光
明创业
投资基
金合伙
企业
(有限
合伙) | | | | | | | | 国信证
券-杭
州银行
-国信
证券民
爆光电
员工参
与战略
配售集
合资产
管理计
划 |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 0.75% | 782,370 | 782,370 | 不适用 | 0 | | 香港中
央结算
有限公
司 | 境外法
人 | 0.66% | 694,120 | 0 | 不适用 | 0 | | 深圳市
创新投
资集团
有限公
司 | 国有法
人 | 0.57% | 600,000 | 600,000 | 不适用 | 0 | | 深圳市
宝安区
产业投
资引导
基金有
限公司 | 国有法
人 | 0.48% | 500,000 | 500,000 | 不适用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祖华控制的立勤投资、睿赣合伙、立鸿合伙与谢祖华系一致行动人;
2、除此以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 | |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