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硕科技(300951):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汤胜)

时间:2024年04月22日 13:15:28 中财网
原标题:博硕科技: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汤胜)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汤胜)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汤胜,中国国籍,出生于 1976 年 12 月,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内部审计师,现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广东国地规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况。具体出席情况如下所示:

应出席董事 会会议次数实际出席董事 会会议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 董事会会议次数委托出席董事 会会议次数缺席董事会 会议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出 席次数
55400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召开了 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决算、利润分配、内部控制、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事项。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本人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专门委员会应出席会议次 数实际出席会议次 数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次数委托出席会议次 数缺席会议次 数
第二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44300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3年 12月 6日制定了《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报告期内尚未有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

2、2023年,本人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对以下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序号时间会议届次事项意见类型
12023年 4月 18日第二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 议1、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独立意见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4、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担保的独立意见 5、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独立意见 6、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 立意见 7、关于公司董事 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独 立意见 9、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同意
   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2023年 8月 24日第二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 议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32023年 9月 4日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 议1、关于调整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之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独立意见 4、关于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同意
42023年 10 月 24日第二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 议1、关于回购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的独立意见同意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认真审阅公司财务数据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独立判断,就公司定期报告及相关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提出针对性意见及建议,督促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及审核工作高效开展。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场参观了公司生产车间,实地查看在建工程现场情况,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本人认真审阅提交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的有关文件,通过现场、通讯等形式与公司管理层密切交流,独立、客观地进行决策和发表意见,确保公司规范治理。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提供了充分的履职保障,不存在干扰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在投资者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时刻将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为重要的工作任务。2023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直接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并将中小股东的需求落实到实际履职过程中。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尤其是公司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情况,认真审阅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审慎判断,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规定,确保知识储备紧跟监管变化,符合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涉及需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如下:
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编制并披露了《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为:上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和《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2、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 2023年 4月 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3年 5月 10日召开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满足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3年 4月 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发展情况,本人对前述方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4、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2023年 9月 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等事项;
公司于 2023年 10月 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3年 11月14日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公司已于 2024年 1月 9日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上述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本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个人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忠实、勤勉的工作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态度,为公司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汤胜
2024年 4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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