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奥智能(300836):会计政策变更
证券代码:300836 证券简称:佰奥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4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及原因 2022年 11月 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 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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