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奥智能(300836):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法履行职权,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规范性运作情况、财务情况、重大事项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在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对2023年董事会、经理层经营行为及业绩的基本评价 通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 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开拓进取。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2023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专项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相关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决策程序、决议事项以及决议的执行进行了严格监督,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经营,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内控得到进一步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地履行其职责。董事会全面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审核了董事会提交的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及其他文件,认为: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基本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机构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2023年度未发生关联交易,未违背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利益转移或交易有失公允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未发生股权、资产置换情况,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八)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文件进行信息披露,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及相关重大事项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并及时予以披露,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四、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2024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三)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确保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依法经营,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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