涛涛车业(301345):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金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聘任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3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等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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