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罗能源(68871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罗能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艾罗能源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证、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年 5月 16日印发的《关于同意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4号)的决定,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 4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5.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2,6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3,832.5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8,807.45万元(数值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造成,以下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年 12月 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2023]200Z004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制订了《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3年 12月 27日与下属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运用方案,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储能电池及逆变器扩产项目、光储智慧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海外营销及服务体系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限制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保荐人主要核查工作 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艾罗能源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方式包括查阅募集资金的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公司公告及其他相关报告与文件等,并与公司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艾罗能源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艾罗能源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人对艾罗能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1: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日期:2023年 12月 31日 单位:万元
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