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实业(000691):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时间:2024年04月22日 14:46:21 中财网

原标题:亚太实业: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股票代码:000691 股票简称:亚太实业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Gansu Yatai Industrial Development Co.,Ltd. (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亚太工业科技总部基地A1号楼)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
(一)本次发行的授权和批准
1、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 7月 19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3、2023年 8月 7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公司将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二)本次发行的方案概要
1、本次发行对象为广州万顺,通过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3.31元/股。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96,880,000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和认购股数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认购金额(元)认购数量(股)
1广州万顺320,672,800.0096,880,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的,则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则发行人应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就最终实际认购的金额进行协商。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广州万顺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5、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 320,672,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8、公司一贯重视对投资者的持续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

本次发行股票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9、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公司本次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的相关风险
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有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其中,特别提醒投资者应注意以下风险: (一)未来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6,575.67万元、52,155.99万元、54,819.60万元和 27,535.96万元。最近一期受下游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发行人收入规模有所下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若未来市场需求复苏不及预期,亦或是出现宏观经济表现不佳、行业竞争加剧、公司主要产品、原材料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发行人无法保持竞争优势等情况,公司业绩未来存在下滑的风险。

(二)原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行使质押权或被司法处置导致公司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发行人原控股股东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已无偿及不可撤销地将其现时合计享有的 54,760,995股股票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16.94%)唯一、排他地委托给广州万顺行使,广州万顺实际控制人陈志健和陈少凤成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记。本次发行前,广州万顺并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如本次发行前原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全部或部分被行使质押权或被司法机关处置,则可能会使公司面临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三)收购整合风险及对子公司的控制风险
公司于 2020年 6月完成对亚诺化工的收购后,经营业绩主要来自于亚诺化工。2023年 7月 1日,原控股股东亚太矿业及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与广州万顺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包括业务体系、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虽然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就整合做了充分准备和安排,但在整合的实施过程中能否保证公司对子公司亚诺化工的控制力并保持原有竞争优势、整合能否达到预期效果仍具有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商誉减值风险
截至 2023年 9月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为 9,119.01万元,系 2020年收购亚诺化工形成。虽然发行人已于 2023年 9月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 7,087.20万元,但若未来公司子公司亚诺化工所处精细化工行业出现产能过剩、行业竞争加剧、市场需求波动,亦或者亚诺化工无法保持在产品服务方面的竞争优势,将导致亚诺化工经营业绩不及预期,则商誉存在进一步减值的风险,进而对上市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市场风险
公司已于 2020年处置了其所持子公司同创嘉业的全部股权,剥离了房地产业务,注入盈利能力较强的资产亚诺化工,业务转型为精细化工行业。亚诺化工业绩的增长与下游医药行业和农业行业的发展息息相关,若下游市场产品规模扩张低于预期,或者更多竞争对手进入该行业,则可能对亚诺化工及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收入及利润主要来自子公司亚诺化工的生产经营,其所需的主要原材料营业成本的比例较大。因此,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的波动将会对亚诺化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如果原材料价格上涨而公司又不能有效传导至下游客户,将对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七)环保和安全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精细化工行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着“三废”排放与综合治理问题。随着国家环保政策日益完善,环境污染治理标准日趋提高,行业内环保治理成本将不断增加。而且,亚诺化工主要客户均为国内外知名企业,对公司产品品质和环境治理要求较为严格,有可能导致公司进一步增加环保治理支出,从而降低公司盈利水平。此外,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部分原材料为易燃、易爆有害物质,如操作不当或设备老化失修,可能发生失火、爆炸等安全事故,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并可能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八)管理风险
经过多年的持续经营和发展,公司已逐步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经营管理体系,组建了稳定高效的管理团队。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同时将导致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层提出新的和更高的要求。本次发行后,如果公司管理团队不能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要求并及时调整、完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将会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率、发展速度和业绩水平。

目 录
声 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 ........................................................... 2 二、公司的相关风险 ............................................................................................ 4
目 录............................................................................................................................ 7
释 义............................................................................................................................ 9
一、普通术语 ........................................................................................................ 9
二、专业术语 ...................................................................................................... 10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2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12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3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23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41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57 六、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 .................................................................. 59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行政处罚 .............................................................. 61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方案概要 ............................................................................... 63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63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 65
三、本次发行方案概要 ...................................................................................... 67
四、发行人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及有关规定 .................................. 70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74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74 七、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要求 ...................... 75 八、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 75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77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77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 77 三、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 79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报批事项 .................................................. 79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产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 80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分析结论 .......................................................................... 80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81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 81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 81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 81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 82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 83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84
一、经营相关风险 .............................................................................................. 84
二、财务相关风险 .............................................................................................. 85
三、其他风险 ...................................................................................................... 86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88
一、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88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声明 .............................................................................. 91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92
四、律师事务所声明 .......................................................................................... 94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95
六、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 96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本次发行亚太实业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公司、发行人、上市公 司、亚太实业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亚太矿业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兰州太华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广州万顺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
芜湖投资芜湖长元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中信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红荔湾八号深圳红荔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红荔湾昌雄八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红荔湾金路丰顺深圳红荔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红荔湾金路丰顺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寰岛置业海南寰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寰岛地产海南寰岛旅游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寰岛集团中国寰岛集团公司
寰岛实业海南寰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燕宇置业天津燕宇置业有限公司
大市投资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
亚太工贸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 限公司)
兰州万通兰州万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天津绿源天津市绿源生态能源有限公司,已注销
同创嘉业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亚诺化工、临港化工、 临港亚诺化工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
亚太集团兰州亚太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亚诺生物、河北亚诺河北亚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乌海兰亚乌海市兰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信诺化工石家庄信诺化工有限公司
亚诺医药沧州临港亚诺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亚太房地产兰州亚太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9月
《公司章程》《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国泰君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股东大会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 见第18号》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 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 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专业术语

精细化工精细化学工业的简称,是化学工业中生产精细化学品的经济 领域。
中间体又称有机中间体。用煤焦油或石油产品为原料以制造染料、 农药、医药、树脂、助剂、增塑剂等的中间产物。现泛指有 机合成过程中得到的各种中间产物。
农药中间体用于农药合成工艺过程中的一些化工原料或化工产品。
医药中间体用于药品合成工艺过程中的一些化工原料或化工产品。
催化剂在化学反应里能改变其他物质的化学反应速率(既能提高也 能降低),而本身的质量和化学性质在化学反应前后都没有 发生改变的物质。
收率或称作反应收率,一般用于化学及工业生产,是指在化学反 应或相关的化学工业生产中,投入单位数量原料获得的实际 生产的产品产量与理论计算的产品产量的比值。同样的一个 化学反应在不同的气压、温度下会有不同的收率。
3-氰基吡啶又称烟腈,一种白色晶体。主要用作医药、食品添加剂、饲 料添加剂、农药等的中间体。
3-氨基吡啶一种化学物质,可作药物和染料的中间体;分析试剂。
4-氨基吡啶4-氨基吡啶是一种化学物质,用作农药、医药及染料中间体; 也用作化学试剂。
2-氯烟酸一种化学物质,用作农药、医药及染料中间体。
2,3-二氯吡啶合成氯虫苯甲酰胺的关键中间体。
2-氯-4-氨基吡啶用作医药、农药、颜料中间体。
MNOO-甲基-N-硝基-N'-甲基异脲,MNO主要应用于农业化工领 域。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数值一般保留 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名称: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Gansu Yatai Industrial Development Co., Ltd.
法定代表人:马兵
注册资本:323,270,000.00元
成立日期:1988/02/12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亚太工业科技总部基地 A1号楼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 517号金色堤岸 B座 27楼 邮政编码:730000
电话号码:0931-8439763
传真号码:0931-8427597
公司网址:www.ytsy000691.com
公司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简称:亚太实业
公司代码:00069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201263595J
经营范围:旅游业开发、高科技开发,日用百货、纺织品销售,建材、旅游工艺品、普通机械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技术服务;农业种植;水产品销售(食品除外);农副畜产品销售;农牧业的技术服务、咨询。(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1、发行人股本结构情况
截至 2023年 9月 30日,发行人总股本为 323,270,000股,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份类别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4、外资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23,270,000100.00
1、人民币普通股323,270,000100.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总股本323,270,000100.00
2、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3年 9月 30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持有有限 售条件股 份数(股)质押股份数 (股)冻结股份 数(股)
1亚太矿业法人32,177,2959.95%-26,500,00032,177,295
2兰州太华法人22,583,7006.99%-21,250,00012,250,000
3王玉倩自然人16,200,0005.01%---
4芜湖投资法人7,015,4892.17%---
5冯英雪自然人3,977,0001.23%---
6中信证券法人3,473,3451.07%---
7王坚宏自然人3,279,0001.01%---
8红荔湾八号其他3,060,6130.95%---
9红荔湾金路 丰顺其他2,986,5000.92%---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持有有限 售条件股 份数(股)质押股份数 (股)冻结股份 数(股)
10张汉亮自然人2,867,0000.89%---
合计97,619,94230.20%-47,750,00044,427,29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 2023年 9月 30日,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1、控股股东
(1)报告期初至 2023年 6月 30日,控股股东为亚太矿业
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合计直接持有公司 54,760,99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6.94%,为发行人时任控股股东。

(2)2023年 7月 1日至 2023年 9月 30日,公司无控股股东
2023年 7月 1日,亚太矿业、兰州太华与广州万顺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无偿及不可撤销地将其现时合计享有的 54,760,995股股票(因转增、送股等新增的股票自动纳入委托范围)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16.94%)唯一、排他地委托给广州万顺行使,包括在股东大会上的提案权和提名权等股东权利。

本次表决权委托前后,相关各方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及表决权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股

项目本次表决权委托前   本次表决权委托后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表决权股 份数量表决权 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表决权股 份数量表决权 比例
亚太矿业3,217.739.95%3,217.739.95%3,217.739.95%--
兰州太华2,258.376.99%2,258.376.99%2,258.376.99%--
广州万顺------5,476.1016.94%
小计5,476.1016.94%5,476.1016.94%5,476.1016.94%5,476.1016.94%
2023年 7月 1日,亚太矿业、兰州太华、广州万顺、亚太实业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广州万顺可通过借款、表决权委托、改选董事会成员、定向增发等方式实现对亚太实业的控制;在公司治理层面,亚太实业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广州万顺提名 4名非独立董事,其中 1人担任董事长,推荐 2名独立董事,亚太矿业、兰州太华提名 2名非独立董事,推荐 1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 3名监事组成,广州万顺提名 1名股东监事并担任监事会主席,亚太矿业、兰州太华提名 1名股东监事,另 1名为职工监事。

鉴于亚太矿业及兰州太华将表决权委托给广州万顺,有关提名权将由广州万顺行使,前述亚太矿业及兰州太华提名和推荐的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选,由亚太矿业及兰州太华提交给广州万顺,广州万顺再向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股东大会提名/推荐。

根据《合作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广州万顺享有发行人 54,760,995股股票表决权,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 16.94%,且可控制发行人董事会,广州万顺取得公司控制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完成后,广州万顺将直接持有公司 23.06%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36.09%的股份表决权。广州万顺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较为稳固。

广州万顺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22年7月11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8号 1901(部位:1901-2室)法定代表人陈志健
股权结构陈志健65% 
 陈少凤35% 
经营范围卫星通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卫星导航服务;商业综合体管 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软件开发; 网络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5G通信技术服 务;基础电信业务  
2、实际控制人
(1)报告期初至 2023年 6月 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朱全祖
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朱全祖通过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控制公司 16.94%的股权,为公司时任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如下:
(2)2023年 7月 1日至 2023年 9月 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志健和陈 少凤 2023年 7月 1日,广州万顺通过表决权委托取得公司控制权。陈志健持有 广州万顺 65%的股权,为广州万顺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陈少凤持有 广州万顺 35%的股权,为广州万顺的监事。陈志健和陈少凤为姐弟关系,双方签 署了《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在广州万顺日常经营、管 理等方面均采取一致行动,出现意见不一致时,以陈志健意见为准。因此,陈志 健和陈少凤为公司现任实际控制人,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陈志健先生简历情况如下:
陈志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

2002年 11月至 2004年 10月任广州市天河一通信息咨询服务部总经理;2004年11月至 2013年 7月任广州市汇邦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 8月至 2020年 3月任广东伟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 11月至今任广东万嘉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市广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市嘉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2年 12月至今任广州万瑞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兼法定代表人、广州市万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市万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3年 6月至今任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2023年 7月 1日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董事长。

陈少凤女士简历情况如下:
陈少凤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 5月生。2020年 11月至今,任广东万嘉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兼法定代表人;2020年12月至今,任广东万龙高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经理;2021年 12月至今,任东莞市云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2022年 5月至 2022年 12月,任广州万瑞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兼法定代表人;2022年 7月至 2023年 6月,任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兼法定代表人;2022年 7月至今,任广州万悦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兼法定代表人;2022年 7月至今,任广州万易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兼法定代表人;2023年 6月至今,任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质押或冻结情况
截至 2023年 9月 30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陈志健、陈少凤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发行人原控股股东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存在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 2023年 9月 30日,亚太矿业所持发行人 26,500,000股股份处于质押状态,占亚太矿业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比例为 82.36%,占发行人总股本的比例为8.20%;兰州太华所持发行人 21,250,000股股处于质押状态,占亚太矿业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比例为 94.09%,占发行人总股本的比例为 6.57%。

截至 2023年 9月 30日,亚太矿业所持发行人 32,177,295股股份处于司法冻结或标记状态,占亚太矿业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比例为 100.00%,占发行人总股本的比例为 9.95%;兰州太华所持发行人 12,250,000股股份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占兰州太华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比例为 54.24%,占发行人总股本的比例为 3.79%。

2023年 12月,发行人收到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甘 01执恢234号《告知函》,因亚太矿业及其关联方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债务清偿义务,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对亚太矿业所持亚太实业 5,677,295股股份将进行强制变价、变卖、变现。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股份尚未被强制拍卖。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志健、陈少凤控制的除发行人之外的其他企业及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 名称注册资本(万 元)/股本住所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控制或关联 关系
1广东万嘉通 通信科技有 限公司6,821.08广州市天河 68 区粤垦路 号 1901(部 1901-1 位: 室)通讯设备修理;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 术研究、开发;通信技术研究开发、技术 服务;无源器件、有源通信设备、干线放 大器、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的研究、开发 互联网区块链技术研究开发服务;计算机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射频识别(RFID) 设备的研究开发;无线通信网络系统性能 检测服务;通信工程设计服务;数据处理 和存储产品设计;计算机信息安全产品设 计;通信系统设备产品设计;信息电子技 术服务;信息系统安全服务;科技信息咨 询服务;科技项目代理服务;科技项目招 标服务;科技项目评估服务;射频识别 (RFID)设备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无源器件、有源通信设备、干线放大器、 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的制造;通信终端设 备制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及发射设备制 造;广播电视接收设备及器材制造(不含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雷达及配 套设备制造;五金产品批发;计算机零配 件批发;射频识别(RFID)设备销售;计 算机信息安全设备制造;计算机应用电子 设备制造;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通 讯终端设备批发;无源器件、有源通信设 备、干线放大器、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的 销售;计算机零配件零售;通信设备零售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 务;场地租赁(不含仓储);通信基站设 施租赁;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 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 医用电子仪器设备的生产(具体生产范围 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为准)现实际控制人 控制的企业
2浙江秋烨通6,600.00浙江省杭州通信技术、物联网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现实际控制人
序号公司 名称注册资本(万 元)/股本住所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控制或关联 关系
 信技术有限 公司 市上城区钱 江国际商务 1308 中心 室服务、技术咨询及成果转让;通讯设备的 租赁;通信工程的施工(凭资质证书经 营);空调设备的上门安装、上门维修(凡 涉及许可证、资质证书的,凭有效许可证 资质证书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 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 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 可经营)。控制的企业
3广东万嘉通 广穗通信科 技有限公司2,000.00广州市天河 区粤垦路 68 号 1901房 (部位: 1901-9室)射频识别(RFID)设备的研究开发;计算 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互联网区块链技 术研究开发服务;无源器件、有源通信设 备、干线放大器、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的 研究、开发;通信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 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 发;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计算机信 息安全设备制造;射频识别(RFID)设备 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无源器件、有 源通信设备、干线放大器、光通信器件、 光模块的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广播 电视节目制作及发射设备制造;五金产品 批发;计算机零配件批发;射频识别 (RFID)设备销售;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 批发;通讯终端设备批发;无源器件、有 源通信设备、干线放大器、光通信器件、 光模块的销售;计算机零配件零售;通信 设备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 和存储服务;场地租赁(不含仓储);通 信基站设施租赁;通讯设备修理;无线通 信网络系统性能检测服务;通信工程设计 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产品设计;计算机 信息安全产品设计;通信系统设备产品设 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安全服 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科技项目代理服 务;科技项目招标服务;科技项目评估服 务;代收代缴水电费;通信线路和设备的 安装;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从事通信网络 通信及相关设备的维护或维修、优化(不 涉及线路管道铺设等工程施工);智能化 安装工程服务;广告业;房屋租赁;自有 设备租赁(不含许可审批项目);软件开 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 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 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医用电 子仪器设备的生产(具体生产范围以《医 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为准)现实际控制人 控制的企业
4广东万嘉通 广辉通信科 技有限公司2,000.00广州市天河 区粤垦路 68 号 1901(部射频识别(RFID)设备的研究开发;计算 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互联网区块链技 术研究开发服务;无源器件、有源通信设现实际控制人 控制的企业
序号公司 名称注册资本(万 元)/股本住所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控制或关联 关系
   位:1901-7 室)备、干线放大器、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的 研究、开发;通信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 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 发;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计算机信 息安全设备制造;射频识别(RFID)设备 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无源器件、有 源通信设备、干线放大器、光通信器件、 光模块的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广播 电视节目制作及发射设备制造;广播电视 接收设备及器材制造(不含卫星电视广播 地面接收设施);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 五金产品批发;计算机零配件批发;射频 RFID 识别( )设备销售;通讯设备及配套 设备批发;通讯终端设备批发;无源器件 有源通信设备、干线放大器、光通信器件 光模块的销售;计算机零配件零售;通信 设备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 和存储服务;场地租赁(不含仓储);通 信基站设施租赁;通讯设备修理;无线通 信网络系统性能检测服务;通信工程设计 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产品设计;计算机 信息安全产品设计;通信系统设备产品设 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安全服 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科技项目代理服 务;科技项目招标服务;科技项目评估服 务;代收代缴水电费;通信线路和设备的 安装;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从事通信网络 通信及相关设备的维护或维修、优化(不 涉及线路管道铺设等工程施工);智能化 安装工程服务;广告业;房屋租赁;自有 设备租赁(不含许可审批项目);软件开 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 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 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医用电 子仪器设备的生产(具体生产范围以《医 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为准) 
5东莞市云通 通讯科技有 限公司2,000.00东莞市寮步 镇华南工业 城塘边社区 居民委员会 金富路 13号 A 001 栋 号研发、生产、销售:天线、通信设备、射 频设备及微波器件;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 成;通信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与技 术服务;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安 装及维护;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 和通信软件开发及相关技术服务;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现实际控制人 控制的企业
6广州万顺技 术有限公司10,000.00广州市天河 区粤垦路 68 号 1901(部卫星通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 展;卫星导航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 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区块链技术相现实际控制人 控制的企业
序号公司 名称注册资本(万 元)/股本住所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控制或关联 关系
   位:1901-2 室)关软件和服务;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 新材料技术研发;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 务;5G通信技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 
7广东万嘉通 控股有限责 任公司1,500.00广州市天河 68 区粤垦路 号 1901房 (部位: 1901-11室)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 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投资咨询服 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 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 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科技信息咨询 服务;科技项目代理服务;机械技术咨询 交流服务;机械技术推广服务;机械设备 租赁;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 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现实际控制人 控制的企业
8广州万瑞技 术有限公司1,000.00广州市天河 区粤垦路 68 1901 号 (部 1901-6 位: 室)新材料技术研发;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 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卫星导 航服务;卫星通信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 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区块链 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软件开发;网络技 术服务;G通信技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现实际控制人 控制的企业
9广州万悦技 术有限公司100.00广州市天河 区粤垦路 68 号 1901(部 1901-13 位: 室)5G通信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软件 开发;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企业 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 务;卫星通信服务;卫星导航服务;工程 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集成电路芯片设 计及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基础电信业 务现实际控制人 控制的企业
10广州万易技 术有限公司100.00广州市天河 区粤垦路 68 号 1901(部 位:1901-12 室)5G 通信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软件 开发;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企业 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 务;卫星导航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 验发展;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新材 料技术研发;基础电信业务现实际控制人 控制的企业
11广州市万靖 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 限合伙)1,000.00广州市白云 区广州民营 科技园科泰 二路 13-19号 高新区产业 创新园 1栋 4 401-431 层 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企业管理现实际控制人 控制的企业
12广州市万瑞 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 限合伙)1,000.00广州市白云 区广州民营 科技园科泰 13-19 二路 号 高新区产业 创新园 1栋 4 401-430 层 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企业管理现实际控制人 控制的企业
13广州市嘉立 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1,210.00广州市从化 区新城中路 69号 117铺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 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现实际控制人 控制的企业
序号公司 名称注册资本(万 元)/股本住所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控制或关联 关系
 限合伙)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4广州市广瑞 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 限合伙)5,711.00广州市从化 区街口街新 城中路 69号 117 铺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 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询服务)现实际控制人 控制的企业
15广州万顺中 诺通信科技 有限公司2,800.00广州市天河 68 区粤垦路 号 1901-14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企 业管理;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软 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 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卫星通信服 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卫星导 5G 航服务; 通信技术服务;基础电信业 务现实际控制人 控制的企业
16南京万嘉通 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100.00南京市秦淮 1 区扇骨里 号 214室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 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汽 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 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 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充 电控制设备租赁;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 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智能输配电及 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 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 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发电 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 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 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 装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 电气设备修理;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 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储能 技术服务;保温材料销售;电池销售;电 池零配件销售;蓄电池租赁;电子产品销 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 电线、电缆经营;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 学品);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 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建筑材料制 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力行业高效节 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现实际控制人 控制的企业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行业管理体制及政策法规
1、所属行业
公司主要从事精细化工产品中的农药中间体、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公司所处行业传统上隶属于精细化学品工业,细分行业为精细化工中间体行业。

2、行业管理部门及管理体系
(1)行业主管部门及自律组织
精细化工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当前行业基本遵循市场化发展模式。我国对精细化工行业采取宏观调控和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行业内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精细化工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同时接受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生态环境部等行政职能部门的监管;行业自律组织主要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等。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精细化工行业的主要监管职责包括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内的价格政策,规划行业内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生产力布局,对项目开工建设的审批,制定综合性产业政策,审批并发布行业标准等。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精细化工行业的主要监管职责包括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等。

行业自律组织主要是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作为行业具有服务和一定管理职能的全国性、综合性的社会行业组织,承担促进化工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职能,包括行业经济发展调研,行业统计调查,制定行业规划,加强行业自律,开展质量管理,参与质量监督,参与制定、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指导帮助企业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等。另外,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的会员单位中国化工学会下设精细化工专业委员会,负责开展精细化工行业的学术交流、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

(2)行业管理体系
我国对精细化工行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2013年 12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条例指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并明确危险化学品登记内容;2017年 3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修订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颁发和监督管理程序;2019年 8月,原环境保护部印发《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9修正)》,规定了排污许可证核发程序等内容,细化了环保部门、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机构的法律责任,为改革完善排污许可制迈出了坚实的一步。2023年 3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旨在推动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产品主要是农药及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是生产农药的中间材料,医药中间体则用于制药企业生产加工成品药品,是药品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化工原料。

有别于农药及医药产品,中间体的生产无需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准证书或者 GMP认证。行业法律法规主要针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危险化学品管理,公司所处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如下:

序号行业主要法律、法规等颁布部门颁布时间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3年
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年 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4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4年修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4年
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 法》(2015年修订)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7年修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
6《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 可证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7年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 法》(2018年修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
8《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 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六部门2019年
序号行业主要法律、法规等颁布部门颁布时间
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9年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 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1年修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
12《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21年
(2)主要行业政策
精细化工被划分为传统精细化工(染料、颜料、助剂、涂料、农药等)和新领域精细化工(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工业表面活性剂、医药中间体、皮革化学品、电子化学品、油田化学品、造纸化学品、水处理化学品、胶粘剂、生物化工等)。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我国精细化工行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我国将精细化工尤其是新领域精细化工作为化工业发展的战略重点,多项国家级规划从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了行业重点支持。涉及到的主要政策如下:

序号产业政策发布单位发布时间主要内容
1《石化和化学工 业“十二五”发 展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将吡啶及其衍生物定向氯化、氟化技术 列为技术创新重点。
2《危险化学品 “十二五”发展 布局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危险化学品园区布局要结合大型项目建 设,向综合性化工园区和专业特色园区 方向发展,形成炼油乙烯、煤化工、农 药、盐化工、磷化工、氟化工等特色园 区;发展高端、安全、环保的工艺和产 品,实现产品结构升级。
3《农药工业“十 二五”发展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大力调整产品结构,重点发展高效、安 全、环保的杀虫剂和除草剂品种;重点 开发吡啶及其衍生物定向氯化、氟化技 术,羧酸盐系列农用专用助剂。
4《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管理办法》科技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认定精细化学品制备及应用技术(生物 降解功能差或毒性大的表面活性剂制备 技术和不符合环保标准的化学品制备技 术除外)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 领域。对于从事该领域且相关指标达到 要求的企业,国家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并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5《石化和化学工 业发展规划(2016 -202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2016年明确八项主要任务,即实施创新驱动战 略、促进传统行业转型升级、发展化工 新材料、促进两化深度融合、强化危化 品安全管理、规范化工园区建设、推进 重大项目建设、扩大国际合作。加强农 药、电子化学品等产业的发展。
6《“十三五”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2017年加大力度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并加强包括
序号产业政策发布单位发布时间主要内容
 家药品安全规划》务院 研制环节、生产环节、流通环节和使用 环节的全过程的监督,从而保证药品安 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达到或接近 国际先进水平,推动我国由制药大国向 制药强国迈进,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要 健全化妆品相关法规标准体系,实施化 妆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强化检查体系 建设,加强化妆品原料使用合规性检查。
7《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关于加强精 细化工反应安全 风险评估工作的 指导意见》原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2017年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指 导意见:充分认识开展精细化工反应安 全风险评估的意义;准确把握精细化工 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和内容;强化精 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完 善风险管控措施等一系列工作要求。
8《排污许可证申 请与核发技术规 范总则》原环境保护部2018年规定了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 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和合 规判定的一般方法。
9《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2021年高效、安全、环境友好的新型精细化学 品的开发与生产等列为国家鼓励类产业
10《“十四五”医 药工业发展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等九部门2022年提升产业链优势,鼓励企业不断强化体 系化制造优势,巩固原料药制造优势, 打造“原料药+制剂”一体化优势,鼓励 生物药产业化技术开发。
11《“十四五”全 国农药产业发展 规划》农业农村部、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等八部门2022年以构建绿色低碳发展的现代农药产业体 系为重点,加强顶层设计,优化产业布 局,调整产品结构,完善政策扶持,强 化科技创新,补齐发展短板,推进农药 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高农药产业质量 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二)行业发展概况
1、精细化工行业概述
精细化工是生产精细化学品工业的简称。基础化工的生产工艺主要涉及从石油、煤炭等资源中提取原料,并经过简单加工制成半成品或材料,其优势在于生产量大、市场需求稳定;而精细化工通常使用基本的化学原料并通过复杂精微的工艺技术生产出质量稳定、性能优异且附加值高的精细化学品,包括中间体、稳定剂、增塑剂、有机胺类、酚酮类、醇类等。由于精细化学品的难以替代性,其应用范围不断向纵深扩张,除农业、纺织行业及建筑业外,还应用于医疗保健、食品、日化用品与电子等行业。

由于精细化工行业产品种类多、生产过程技术含量高、用途广、产业关联度展精细化工已成为世界各国调整化学工业结构、提升化学工业产业能级和扩大经济效益的战略重点。20世纪 70年代开始,包括德国、美国和日本在内的发达国家相继将化学工业发展的战略重点转移到了精细化工,致力于专用化工产品的生产。20世纪 90年代以来,世界石油化工向深加工方向发展且高新技术兴起,精细化工发展加速,增长速度显著超过整个化学工业。21世纪以来,精细化工形成产业集群,产品具备专业化、多样化及高性能化特征,行业内愈发重视开发清洁、节能新工艺。

当前,精细化工行业朝着“多元化”及“精细化”方向发展。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人们对新型环保材料、电子新材料的需求持续扩大,农药及医药化学品、电子与信息化学品等将进一步发展。在前述背景下,精细化工行业市场规模不断上涨,从国内精细化工行业市场规模来看,截至报告期末,“CJSC精细化工及新材料”板块 164家上市公司营业总收入从 2020年 2,855.05亿元增长至 2022年的 4,408.95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24.27%。预计未来精细化工行业规模仍将持续保持增长态势,据咨询机构 Industry Research预测,2027年全球精细化工行业市场规模预计将增加至 2,785.10亿美元。

2、我国精细化工中间体行业发展历程及市场规模
中间体是精细化工产品当中的一个重要类型,其实质是一类“半成品”。化工中间体按应用领域分主要分为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颜料及染料中间体以及其他化工中间体。

在全球精细化工市场中,医药原药及中间体、农药原药及中间体是精细化工行业的两大子行业。农药、医药等化工产品生产需要大量特殊中间体,该等中间体此前大多由农药、医药生产企业自行生产。在社会分工深入、集约化经营进程加快及生产技术进步的背景下,农药与医药生产厂家逐渐将化工中间体转交专业的中间体生产企业生产,并催生了中间体行业。如医药中间体,其为化学药物合成过程中制成的“半成品”,其合成过程和原料药相似。中间体与原料药均用于生产成品药,区别在于两者是不同阶段的产物,原料药最接近成品,而中间体则为原料药的前身,是制成原料药之前各个阶段的产物。对农药、医药生产厂家而言,其直接采购化工中间体原料生产农药及医药产品,不仅可以减少固定资产投入、缩小非核心业务生产规模,提高生产专业性及经济性,还可提升社会市场化分工协作程度、优化产业结构。当前,中间体行业已成为中国精细化工产业的重要细分行业之一。

(1)我国精细化工中间体行业发展背景
我国中间体行业自 20世纪 70年代开始起步。20世纪 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基础石油化工产业和精细化工产业的迅猛发展、国内生产技术的快速进步以及原料、资金供应状况的不断改善,全球有机化工中间体生产与贸易中心逐步东移,逐步形成了以中国、印度为核心的有机化工中间体生产贸易区。经过 30余年发展,我国中间体生产已能满足国内下游医药、农药等行业的发展需求,并在部分产品与领域已形成较强国际竞争力,开始大量出口。

(2)我国精细化工中间体行业发展历程及市场规模
①农药中间体行业
20世纪 90年代至 21世纪初,我国生产的农药中间体基本能满足农药工业需要,但仍有部分高端中间体依赖进口。2006年至 2014年,我国农药中间体行业凭借较发达国家更低的生产成本、较其他发展国家更完整的产业配套与更先进的技术,承接了发达国家农药中间体产业的产业转移,迅速拉动了国内农药中间体和原药行业的增长;2015年以后,全球农药行业需求走弱,海外农药巨头进入去库存阶段,国内农药中间体产量、产值增速有所下滑。此外,环保要求趋严使得大量不规范的中小生产企业停产,行业告别粗放式快速发展阶段。

由于中间体是生产原料药过程中的中间产品,是制作原料药的前道工序的关键产物,只有通过中间体方能制造原料药,农药中间体的需求市场主要系农药原药市场。农药中间体产品繁多,且每种中间体价格不一。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我国农药中间体市场规模预计 2026年将增长至 1,411亿元,市场规模随着高附加值产品的出现而呈稳步扩大趋势。

1,420 1,411
2021-2026年中国农药中间体行业市场规模预测
(单位:亿元)
1,400
1,390
1,380
1,369
1,360
1,349
1,340
1,329
1,320
1,309
1,300
1,280
1,260
1,240
2021E 2022E 2023E 2024E 2025E 2026E(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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