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京能光伏 (508096): 关于中航京能光伏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分红

时间:2024年04月22日 14:51:58 中财网
原标题:京能光伏 : 关于中航京能光伏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分红的公告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航京能光伏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
资基金分红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4月22日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公募 REITs名称中航京能光伏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公募 REITs简称中航京能光伏REIT 
公募 REITs代码508096 
公募 REITs合同生效日2023年3月2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 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 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指南第2号——存 续业务》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以及《中航京 能光伏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中航京能光伏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年3月31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 准日基金的相关 指标基准日公募 REITs份额净值 (单位:元)-
 基准日公募 REITs可供分配 金额(单位:元)164,949,421.10
 截止基准日公募 REITs按照 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 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本次公募REITs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 份额)5.498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24年度的第1次分红 
注:1、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2、根据《中航京能光伏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应当将90%以上合并后年度可供分配金额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不得少于1次。本次拟分配金额为人民币164,940,000.00元,占前述截止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金额的99.99%。

3、场内简称:京能光伏(扩位证劵简称:中航京能光伏REIT
二、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24年4月24日 
除息日2024年4月25日(场内)2024年4月24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4年4月30日(场内)2024年4月26日(场外)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 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4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基金管理人计算年度可供分配金额过程中,将合并净利润调整为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在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的基础上进行以下项目的调整:取得借款收到的本金、存货的变动、期初现金余额、偿还借款支付的现金、应收和应付项目的变动、支付的利息及所得税费用、当期资本性支出等,经过上述项目调整后,在此基础上对未来合理的相关支出预留。

经上述项目调整后,本基金自2023年10月1日至收益分配基准日2024年3月31日期间的累计可供分配金额为人民币164,949,421.10元。

3、2023年度本基金实现可供分配金额328,168,446.05元,其中321,599,991.80元已于2023年内分配,剩余6,568,454.25元纳入本次分配。本次分配完成后,2023年可供分配金额100%向投资者进行分配。

4、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四、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avicfund.cn)查询本基金的相关文件材料,亦可通过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186)或客户服务邮箱([email protected])咨询本产品和服务相关事宜。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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