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羽臣(003010):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4-028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将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3.99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5)等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4月22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25,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1%,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14.9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0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4,996,01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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