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晖智控(30094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2日 16:16:16 中财网
原标题:春晖智控: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3—12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2233号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晖智控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春晖智控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春晖智控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春晖智控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春晖智控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春晖智控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春晖智控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00万股,每股人民币9.79元,共计募集资金33,286.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2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0,086.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81.4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7,704.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A 
项目投入B1
利息收入净额B2
项目投入C1
序号 
利息收入净额C2
项目投入D1=B1+C1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
E=A-D1+D2 
F 
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分别与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8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
111762853200001668,637,426.83
800401220001271962,418,973.79
1211022029200273887 
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
  
19516201048888888138,564,963.35
574301808087922531,356,946.33
57430180800263072214,016.97
574301808050780063,165,725.78
574301808055199106,757,293.56
 23,000,000.00
 244,115,346.61
[注1]根据2022年3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收购上海世昕软件股份有限公司51%股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年产0.3万套燃气智控装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3,570万元,用于收购世昕股份51%股份,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2022年3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与朱世昕、上海常杨投资管理中心、朱世峰、郑燕群共同签署《股份购买协议》,需分别与前述交易对方开立共管账户,并根据《股份购买协议》分期解锁付款。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开立4个共管账户,余额分别为135.69万元、21.40万元、316.57万元和675.73万元
[注2]根据2023年2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3月13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以及公司和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分别购买了宁波银行结构性存款2,3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7,704.5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19.29        
18.48%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6,439.266,439.2630.28237.763.692025年5月不适用不适用
2,989.212,989.21230.71666.9222.312025年5月不适用不适用
5,169.4550.16 50.16100.002022年3月不适用不适用
13,106.6613,106.6630.04455.123.472026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
-3,570.001,142.402,427.6068.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1,549.2949.441,737.44112.14[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7,704.5827,704.581,482.875,575.00-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累计投入金额超过100%,系将募集资金专户中产生的部分利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对应的 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 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年产0.3万套燃气 智控装置3,570.001,142.402,427.6068.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年产0.3万套燃气 智控装置1,549.2949.441,737.44112.1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5,119.291,191.844,165.04 
        
对应的 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 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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