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智造(300446):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智造”或“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航天智造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1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79,487,179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099,999,994.30元,扣除承销商不含税承销费人民币 27,299,999.93元,实际收到货币资金人民币 2,072,699,994.37元(含验资费用、证券登记费等合计 469,327.5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11月 17日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实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 110C00053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08,571.38万元(含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自有资金投入 6,391.38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101,466.1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101,428.62万元,专户存储利息 37.49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并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 根据上述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公司以及实施募投项目的所属公司成都航天模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模塑”)、川南航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能源”)、成都航天模塑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公司”)、青岛华涛汽车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华涛”)已于 2023年 12月 15日与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投入募集资金 106,456.97万元,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基于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与客户需求变动情况,结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战略,公司于 2024年 4月 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 4月 18日召开 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对“佛山航天华涛汽车塑料饰件有限公司汽车内外饰件(扩建)建设项目”和“成都航天模塑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及模具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终止实施;对“年产 54万套汽车内外饰件生产项目”和“新建成都航天模塑南京有限公司汽车内外饰生产项目”进行调整,涉及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等的变动;将调整后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新增的“成都航天模塑有限责任公司智慧座舱与自动驾驶融合建设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终止、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航天智造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上市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 (以下无正文)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止,故此处填列为“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贾义真 田加力 先庭宏 莫鹏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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