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中股份(300371):核销坏账

时间:2024年04月22日 17:31:54 中财网
原标题:汇中股份: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71 证券简称:汇中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核销坏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核销坏账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依法合规、规范操作,经审慎研究,对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已计提减值准备且已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共计 749,409.00元予以核销。核销后,公司财务与业务部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备查账,并继续催收应收账款。

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已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 2023年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关于核销坏账事项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同意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核销应收账款,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核销事项。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该议案已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核销的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计提坏账准备,核销后不会对公司 2023年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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