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投资(600119):长江投资: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时间:2024年04月22日 18:46:18 中财网
原标题:长江投资:长江投资: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公告编号:临 2024—010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投资公司”

或“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会前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4年 4月 19日(星期五)下午 14时在上海市青浦区佳杰路 89号 6号楼 901室召
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表决。会议应到董事 7名,实到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鲁国锋主
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 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
本年度不分配现金股利,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
告》)。

同意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
司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

同意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关于 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
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 2023年度各项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10,443,702.98元。(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长发集团长江
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

本议案,郑金国董事投弃权票。弃权理由:公司目前没有上报对
减值计提相关议案所涉事项问责进展的情况说明及问责计划。

同意票:6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1票
八、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

同意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

同意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肖国兴、刘涛、袁敏三位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同意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

同意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报酬情
况的议案》。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实际情况一致。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研究、提出建议,认为: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及其薪酬支付符合公司有关薪酬体系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关联董事李乐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票:6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江投资公司借款事项的议案》,同意
公司本次借款总额不超过67,000万元,有效期为本议案经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年(含1年)。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根据公司章程,在单笔借款金额不超过公司总资产10%的限额内,代表公司办理授信、借款等相关手续,并签署与
授信、借款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同意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此外,本次董事会还听取了《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上述第一、三至六、十、十三项议案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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