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603888):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关于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4)0203622号 目 录 起始页码 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 关于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4)0203622号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网公司”)截至 2023年12月 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新华网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175号文《关于核准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1,902,93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7.69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总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1,437,192,297.84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以及发行手续费用等共计人民币 57,306,611.74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1,379,885,686.10元,上述资金于 2016年 10月 24日到位。经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 2016年 10月 25日出具瑞华验字【2016】01520010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16年至 2022年,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555,103,734.7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 824,781,951.40元,手续费支出 38,392.75元,实现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148,693,252.26元,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余额 503,436,810.91元,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金额为 470,000,000.00元。 3、报告期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919,157,690.93元。明细如下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该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6年 10月,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广场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 7月,公司和新华网四川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和新华网江苏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 9月,公司和新华网广东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直属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 1月,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进行日常资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银行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保荐机构已于 2023年 10月 26日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5、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到期理财产品报告期内具体实施及收益情况如下表:
6、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7、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8、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 4月 17日及 2017年 5月 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暨部分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计划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新华网在线教育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由 9,320.64 万元变更为 1,520.64万元,将新华网在线教育项目尚未投入的 7,80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设立新华网全资子公司,即新华网广东有限公司、新华网四川有限公司以及新华网江苏有限公司。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和《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有效控制风险,保障项目收益水平,避免无效投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仍审慎使用,各项目需要延期执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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