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重科技(603135):中重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2日 19:23:01 中财网
原标题:中重科技:中重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 认真履行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现任成员为独立董事刘才先生、刘维女士和董事刘淑珍女士。报告期内,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主任委员刘维女士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深会计从业人士。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的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6次会议:
1、2023年2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1-6月审计报告的议案》。

2、2023年4月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3、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2023年5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3年三季度内审计划>的议案》、《关于<审计部2023年半年度重大事项检查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履职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核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能够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勤勉尽责,对公司进行的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且按照要求完成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各项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资料,认为上述财务报告及财务资料符合财政部颁布的有关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准则解释、应用指南,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遵循公司现执行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财务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重大错报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重点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并与公司审计部就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实施进行了沟通,认可了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就公司的内部审计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促进了公司审计部的有效运作。

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则和董事会的要求,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提高审计效率,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内部审计水平,共同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四、履职情况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全体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督促公司建立合理有效的内控制度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4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各项相关规定,在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对公司聘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财务负责人等重大事项事项,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继续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并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与决策能力,科学、有效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积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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