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投资(600119):长江投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和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 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原名 上海会计师事务所,于 1980年筹建,1981年元旦正式成立。1998 年 12月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改制为有限责 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 12月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 2023年末,上会合伙人数量为 10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506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9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议通过了《关于长江投资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3年12月 28日经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上会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 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 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 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上会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 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 工作。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 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 上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 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 报告。经审计,上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 经营情况,公司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对聘请的上会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 对上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 行了充分评估,我们认为上会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上会参与审计的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认真 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我们在审计过程中认真听 取并审议上会的阶段性工作汇报,充分沟通和交流审计过程中发现 的问题,监督相关重要事项的审计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1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2024年 第一次会议,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对 2023年度审计工作重点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于 2024年 4月 18日以线上会议方式召开 2024年第二次会议,听取了上会关于公司 2023年度关键审计事项 及应对、内部控制情况等内容汇报,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 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 会认为上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 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内部审计工作,加 强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 有效监督,保证董事会客观、公正及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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