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集团(00231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时间:2024年04月22日 19:56:27 中财网
原标题:海大集团: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 2024-029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5号)核准,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83,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公司由牵头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20年3月19日实际向社会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2,83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83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810,854,230.16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0〕440ZC006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35,526.09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47,379.9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45,693.25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686.73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本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47,386.0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82,912.17万元,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0年5月11日经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从2020年4月起,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7月,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需要,决定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担任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与广发证券签署了保荐协议。自签署之日起,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广发证券承接,为保障募集资金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及募集资金专户各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与上述保荐机构签订的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中。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441161803013000391212 募集资金户 0.00
州番禺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120917283010802 0.00
募集资金户
州天安支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441161803013000391537 募集资金户 0.00
州番禺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120917283510201 募集资金户 0.00
州天安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8110901013401127337 0.00
募集资金户
州北京路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8110901012301131405 0.00
募集资金户
州北京路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番禺节能科技园支 3602177619100257910 募集资金户 0.0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15117653920028 募集资金户 0.00
州分行营业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120917284010301 募集资金户 0.00
州天安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15000103196428 募集资金户 0.00
州信源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15068809210060 0.00
募集资金户
州分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660072909420 0.00
募集资金户
州番禺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441161803013000393658 募集资金户 0.00
州番禺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8110901012001131135 募集资金户 0.00
州北京路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441161803013000391461 募集资金户 0.00
州番禺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441161803013000825712 募集资金户 0.00
州番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番禺节能科技园支 3602177619100277296 募集资金户 0.00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8110901012701538894 0.00
募集资金户
州番禺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8110901012701538822 0.00
募集资金户
州番禺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8110901013601538778 募集资金户 0.00
州番禺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8110901013401538780 募集资金户 0.00
州番禺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8110901012701539568 募集资金户 0.00
州番禺支行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929001543021 募集资金户 0.00
广州番禺支行(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441161803013000510938 募集资金户 0.00
州番禺支行(注)
合 计 0.0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827.75万元(其中2023年年度利息收入7.10万元),已扣除手续费25.35万元(其中2023年年度手续费0.77万元),2023年将节余资金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01万元(其中0.01万元为单位折算尾数差异)。

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开立的929001543021专户主要用于接收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开立的441161803013000510938专户主要用于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其他为项目专户,目前均已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3日、2022年12月28日和2023年10月9日,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2:2023年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3年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表 1: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83,0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7,386.0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6,079.28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82,912.1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79,823.5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8.21%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 已变 更项 目 (含 部分 变 更)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 资总额 (1)本年度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1、南通海大年产 24万吨饲料 项目(以下简称“南通海大项 目”)7,144.217,144.21--7,200.25100.782021年 10月114.79
2、清远海大年产 24万吨饲料 项目(以下简称“清远海大项 目”)6,493.116,493.11--6,504.38100.172021年 9月1,117.60
3、淮安海龙年产 20万吨饲料 项目(以下简称“淮安海龙项 目”)16,123.4911,177.39150.2911,231.51100.482022年 12月-8.64
4、南宁海大年产 48万吨饲料 项目(以下简称“南宁海大项 目”)23,589.0723,589.07840.8523,687.40100.422022年 10月-525.07
5、肇庆高要年产 24万吨饲料
项目(以下简称“肇庆高要项 否 4,679.43 4,679.43 -- 4,679.43 100.00 2020年 4月 805.28 否 否 目”)

6、福州海大年产 18万吨饲料 项目(以下简称“福州海大项 目”)29,075.0520,429.86101.3720,630.24100.982022年 12月-541.35
7、清远海贝年产 3万吨饲料项 目(以下简称“清远海贝项 目”)15,053.582,176.01--2,176.01100.00--/项目已 变更终 止
8、韶关海大年产 40万吨饲料 项目(以下简称“韶关海大项 目”)13,964.3213,964.32--14,036.65100.522021年 12月1,028.49
9、清远海龙年产 72万吨饲料 项目(以下简称“清远海龙项 目”)36,955.3036,955.301,470.1537,153.79100.542022年 12月-959.55
10、宜城海大年产38万吨饲料 项目(以下简称“宜城海大项 目”)16,509.8810,389.94350.8410,524.28101.292022年 12月198.66
11、和县海大年产30万吨饲料 项目(以下简称“和县海大项 目”)21,344.9521,344.951,314.4521,532.43100.882022年 6月-68.81
12、开封海大年产30万吨饲料 项目(以下简称“开封海大项 目”)17,069.0312,693.22191.0812,785.51100.732022年 12月370.65
13、湛江海大年产20万吨饲料 项目(以下简称“湛江海大项 目”)20,380.33----------/项目已 变更终 止
14、玉林海大年产45万吨饲料 项目(以下简称“玉林海大项 目”)31,186.6117,483.66203.3717,765.52101.612022年 12月-262.18
15、四川容川年产20万吨饲料
项目(以下简称“四川容川项 是 23,431.64 18,954.64 462.54 19,156.57 101.07 2022年 12月 -652.39 否 否
目”)

16、江门容川年产27万吨饲料 项目(以下简称“江门容川项 目”)--22,000.00--22,066.47100.302022年 12月-1,436.18
17、淮南海大年产30万吨生物 配合饲料项目(以下简称“淮 南海大项目”)--9,477.24--9,480.60100.042021年 7月-811.95
18、平南海大饲料有限公司年 产 30万吨生物配合饲料项目 (以下简称“平南海大项 目”)--11,846.2811,877.1411,877.14100.262023年 12月-60.00
19、盐城容川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年产 30万吨生物饲料项目 (以下简称“盐城容川项 目”)--10,500.0010,501.0710,501.07100.012023年 12月-3,096.28
20、恩施海大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年产 35万吨生物配合饲料项 目(以下简称“恩施海大项 目”)--6,314.176,314.966,314.96100.012023年 12月--不适用
21、和县海大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年产 15万吨高档水产饲料项 目(以下简称“和县高档水产 饲料项目”)--9,006.559,007.449,007.44100.012024年 6月--不适用
22、邢台海大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饲料厂工程项目(以下简称 “邢台海大项目”)--4,600.004,600.524,600.52100.012023年 12月-783.69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83,000.00281,219.3547,386.08282,912.17100.60-5,570.63
合计283,000.00281,219.3547,386.08282,912.17100.60-5,570.6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1、南通海大项目、肇庆高要项目、清远海大项目、和县海大项目、江门容川项目、淮南海大 项目、南宁海大项目和清远海龙项目主要系受部分养殖品种的行情波动影响,及公司基于整 体业务布局开拓新市场、并进行产品和客户结构优化调整的影响,项目未达预计效益。 2、淮安海龙项目、福州海大项目、宜城海大项目、玉林海大项目、四川容川项目、开封海大 项目已部分投产,但尚未完全竣工,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鉴于公司整体业务及市场布局轻 重缓急所需,已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至其他项目。 3、平南海大项目、盐城容川项目、邢台海大项目于 2023年投产,经营期间较短,产销量未 达预期目标,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 4、恩施海大项目已竣工,2024年 1月投产。 5、和县高档水产饲料项目整体尚未竣工,尚未投产。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1、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募投项目 中的“清远海贝项目”及“湛江海大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由原来的“清 远海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及“湛江海大饲料有限公司”分别变更为“江门容川饲料有限公 司”和“淮南海大生物饲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由原来的“广东省清远市”和“广东省湛江 市”分别变更为“广东省台山市端芬镇”和“安徽省淮南市寿县”。 2、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募投项目中 的“淮安海龙项目”“福州海大项目”“宜城海大项目”“开封海大项目”“玉林海大项目” 和“四川容川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由原来的“淮安海龙饲料有限公司” “福州海大饲料有限公司”“宜城海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封海大饲料有限公司”“玉 林海大饲料有限公司”和“四川容川饲料有限公司”分别变更为“盐城容川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平南海大饲料有限公司”“和县海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恩施州海大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和“邢台海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由原来的“江苏省淮安市”“福建省福州 市”“湖北省宜城市”“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和“四川省眉山 市”分别变更为“江苏省盐城市射阳港筑宝东侧、恒逸明西侧”“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临 江工业园区”“安徽省和县台创园”“湖北省建始县长梁镇土坎村”和“河北省邢台市南和 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年 4月 9日出具了致同专字(2020)第 440ZA4433 号《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 39,392.02万元。公司 2020年 4月 18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 39,392.02万元置换公司以自筹资金的先期投入,本次 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 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账户进行销户,并将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共 371,321.73元转入其他项目专户用于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 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1%,其使用可以豁 免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 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指项目整体竣工投产时间。

注 2:调整后投资总额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扣除可转债发行费用及变更募投项目后的金额。

注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清远海贝项目”

的累计募集资金余额 12,972.90万元(含利息收入及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 95.36万元)、“湛江海大项目”的募集资余额 18,504.34万元(含利
息收入及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 8.08万元及公司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利息收入转入 30.51万元)变更到“江门容川项目”及“淮
南海大项目”。其中,“江门容川项目”转入 22,000.00万元,“淮南海大项目”转入 9,477.24万元。

注 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淮安海龙项目”的
部分募集资金余额 4,946.10万元、“福州海大项目”的部分募集资余额 8,645.19万元、“宜城海大项目”的部分募集资余额 6,119.94万元、“开封海
大项目”的部分募集资余额 4,375.81万元、“玉林海大项目”的部分募集资余额 13,702.95万元、“四川容川项目”的部分募集资余额 4,477.00万元,
共计 42,267.00万元(含利息收入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变更到“盐城容川项目”“平南海大项目”“和县海大高档水产饲料项目”“恩施海大
项目”“邢台海大”。其中,“盐城容川项目”转入 10,500.00万元,“平南海大项目”转入 5,767.00万元,“和县海大高档水产饲料项目”转入 12,500.00
万元,“恩施海大项目”转入 8,900.00万元,“邢台海大项目”转入 4,600.00万元。

注 5: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和县海大高档水
产饲料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余额 3,493.45万元、“恩施海大项目”的部分募集资余额 2,585.83万元,共计 6,079.28万元,全部变更到“平南海大项
目”。本次变更是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间募集资金投入部分金额的调整,不涉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变动。

注 6:南通海大项目截止 2023年12月 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200.25万元,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7,144.21万元多 56.04万元,系募集资金存续
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注 7:清远海大项目截止 2023年12月 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504.38万元,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6,493.11万元多 11.27万元,系募集资金存续
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

注 8:淮安海龙项目截止 2023年12月 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1,231.51万元,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1,177.39万元多54.12万元,系募集资金存
续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注 9:南宁海大项目截止 2023年12月 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3,687.40万元,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23,589.07万元多 98.33万元,系募集资金存
续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注 10:福州海大项目截止 2023年 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0,630.24万元,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20,429.86万元多 200.38万元,系募集资金
存续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注 11:韶关海大项目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4,036.65万元,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3,964.32万元多 72.33万元,系募集资金
存续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注 12:清远海龙项目截止 2023年 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7,153.79万元,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36,955.30万元多 198.49万元,系募集资金
存续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注 13:宜城海大项目截止 2023年 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0,524.28万元,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0,389.94万元多 134.34万元,系募集资金
存续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注 14:和县海大项目截止 2023年 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1,532.43万元,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21,344.95万元多 187.48万元,系募集资金
存续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注 15:开封海大项目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2,785.51万元,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2,693.22万元多 92.29万元,系募集资金
存续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注 16:玉林海大项目截止 2023年12月 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7,765.52万元,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7,483.66万元多 281.87万元,系募集资金
存续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注 17:四川容川项目截止 2023年 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156.57万元,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8,954.64万元多 201.94万元,系募集资金
存续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注 18:江门容川项目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2,066.47万元,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22,000.00万元多 66.47万元,系募集资金
存续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注 19:淮南海大项目截止 2023年 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9,480.60万元,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9,477.24万元多 3.36万元,系募集资金存续
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

注 20:平南海大项目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1,877.14万元,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1,846.28万元多 30.86万元,系募集资金
存续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

注 21:盐城容川项目截止 2023年 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501.07万元,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0,500.00万元多 1.07万元,系募集资金存
续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

注 22:恩施海大项目截止 2023年 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314.96万元,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6,314.17万元多 0.79万元,系募集资金存续
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

注 23:和县高档水产饲料项目截止 2023年12月 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9,007.44万元,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9,006.55万元多 0.89万元,系募集
资金存续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

注 24:邢台海大项目截止 2023年 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600.52万元,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4,600.00万元多 0.52万元,系募集资金存续
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



附表 2:
2023年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 目变更后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 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江门容川项目清远海贝项目、 湛江海大项目22,000.00--22,066.47100.302022年 12月-1,436.18
淮南海大项目         
  9,477.24--9,480.60100.042021年 7月-811.95
平南海大项目淮安海龙项目、 福州海大项目、 宜城海大项目、 开封海大项目、 玉林海大项目、 四川容川项目、 恩施海大项目、 和县高档水产饲 料项目11,846.2811,877.1411,877.14100.262023年 12月-60.00
盐城容川项目淮安海龙项目、 福州海大项目、 宜城海大项目、 开封海大项目、 玉林海大项目、10,500.0010,501.0710,501.07100.012023年 12月-3,096.28
恩施海大项目         
  6,314.176,314.966,314.96100.012023年 12月--不适用
和县海大高档 水产饲料项目四川容川项目        
          
邢台海大项目         
  4,600.004,600.524,600.52100.012023年 12月-783.69
合计73,744.2442,301.1573,848.21-----6,188.11----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1、江门容川项目、淮南海大项目: (1)变更决策程序: 公司 2021年 2月 3日召开的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将清远海贝项目和湛江海大项目募资资金以及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的现金管理收益变更到江门 容川项目和淮南海大项目。 (2)变更原因: A、清远海贝项目原计划投资 21,600.09万元建设年产 3万吨水产预混料,鉴于行业养殖规模结构和产能区域调整 以及公司不断优化产品结构组等,为了更加贴合市场、进一步优化现有产能布局,公司变更清远海贝项目至其他饲 料项目。 B、湛江海大项目原计划投资 22,092.88万元建设年产 20万吨的水产配合饲料,提高公司粤西桂东区域供给能力。 鉴于公司在桂东的梧州海大饲料厂已投建完毕,且募投项目南宁海大年产 48万吨饲料项目建设进度加快,能在一 定程度缓解周边地区的供应压力,从项目的缓急程度以及公司产能布局需求出发,公司变更湛江海大项目至其他饲 料项目。 综上,鉴于市场需求及公司产能布局需求,为了更好地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变更清远海贝项目及湛江海大 项目的建设安排,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先行投资建设江门容川项目及淮南海大项目。 (3)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2、盐城容川项目、平南海大项目、和县海大高档水产饲料项目、恩施海大项目、邢台海大项目: (1)变更决策程序:公司 2022年12月 28日召开的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淮安海龙项目、福州海大项目、宜城海大项目、开封海大项目、玉林海大项目、四        

 川容川项目部分募资资金变更到盐城容川项目、平南海大项目、和县海大高档水产饲料项目、恩施海大项目、邢台 海大项目。 (2)变更原因: A、淮安海龙项目原计划投资 27,100.12万元建设年产 20万吨水产配合饲料项目。为快速缓解公司在淮安市周边的 供应压力,公司已通过控股子公司江苏海维饲料有限公司购买了年产 20万吨的水产饲料生产基地并即时投入生 产,从公司产能布局需求出发,公司变更淮安海龙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至其他饲料项目。 B、福州海大项目原计划投资 34,544.54万元建设年产 18万吨的水产配合饲料项目。福州海大在项目建设中,通 过调整生产产能配置标准,提升产能利用率;同时,基于公司市场战略调整,将福州海大辐射闽中的市场由三明海 大饲料有限公司供应,现福州海大已投产产能基本能满足市场的需求。从项目的缓急程度以及公司产能布局需求出 发,公司变更福州海大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至其他饲料项目。 C、宜城海大项目原计划投资 17,000.14万元建设年产 38万吨猪饲料项目,宜城海大项目主要服务于公司在当地 布局的养殖业务及辐射范围内的外销市场。近年,公司通过区域产能整合、专业化标准化专线技改等措施,提高整 体产能利用率;区域周边市场的安陆海大新建和技改项目已投产,缓解了周边猪料市场供应压力。从项目的缓急程 度以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出发,公司变更宜城海大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至其他饲料项目。 D、开封海大项目原计划投资 18,000.25万元建设年产 30万吨畜禽及水产配合饲料项目。为快速缓解公司的供应压 力,公司子公司河南海鼎、河南牧高乐分别通过租赁和改扩建等自建饲料生产线方式,实现在开封市及周边地区新 增了约 30万吨的饲料产能。因此从公司产能布局需求出发,公司变更开封海大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至其他饲料项目。 E、玉林海大项目原计划投资 31,186.61万元建设年产 45万吨禽料及水产配合饲料项目,覆盖粤西至桂东、桂南 和粤西一带的空白市场,并可有效缓解公司在本区域的产能供应紧张情况。鉴于公司在玉林周边的南宁、钦州等区 域通过新建、收购的饲料工厂已逐步投产,标的项目区域的产能紧张形势已获得缓解。从公司产能布局需求以及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出发,公司变更玉林海大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至其他饲料项目。 F、四川容川项目实施地点为四川省眉山市,原计划投资 23,431.64万元建设年产 20万吨水产配合饲料项目,增 加在西南地区的水产饲料供应能力。鉴于公司在眉山周边的重庆、成都、德阳等区域通过改扩建、新建饲料项目已 逐步投产,有效补充在西南区域及四川中部区域的产能供应形势。从公司产能布局需求以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出发,公司变更四川容川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至其他饲料项目。 综上,鉴于市场需求及公司产能布局需求,为了更好地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变更淮安海龙项目、福州海大 项目、宜城海大项目、开封海大项目、玉林海大项目和四川容川项目的建设安排,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先行投资建设 盐城容川项目、平南海大项目、和县高档水产饲料项目、恩施海大项目和邢台海大项目。 (3)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 3、平南海大项目、和县海大高档水产饲料项目、恩施海大项目:
 (1)变更决策程序:公司 2023年 10月 9日召开的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和县海大高档水产饲料项目、恩施海大项目部分募资资金变更到平南海大项目。 (2)变更原因: A、和县海大高档水产饲料项目设计规模为建设 6条高档水产饲料生产线,设计产能为 15万吨/年。本项目计划建 设期约为 24个月,计划于 2024年 6月完工。截至《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披露日(下称“相关 公告披露日”),项目尚在建设中。 B、恩施海大项目设计规模为建设 6条饲料生产线,设计产能为 35万吨/年。本项目计划建设期约为 24个月,计 划于 2023年 12月完工。截至相关公告披露日,项目尚在建设中。 C、为了支持平南海大项目产能快速落地、缓解公司在广西市场特别是贵港市周边的供应压力,满足公司产能布局 需求,并更好地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和县海大高档水产饲料项目及恩施海大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变更至平 南海大项目,先行投资建设平南海大项目。本次变更后,平南海大项目总投资金额仍为 13,862万元,拟使用募集 资金投入 11,846.28万元。 (3)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1、江门容川项目、淮南海大项目主要系受部分养殖品种的行情波动影响,及公司基于整体业务布局开拓新市场、 并进行产品和客户结构优化调整的影响,项目未达预计效益。 2、平南海大项目、盐城容川项目、邢台海大项目于 2023年投产,经营期间较短,产销量未达预期目标,项目未达 到预计效益; 3、恩施海大项目已竣工,2024年 1月投产; 4、和县高档水产饲料项目整体尚未竣工,尚未投产。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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