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态股份(301558):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4年04月22日 20:01:44 中财网
原标题:三态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558 证券简称:三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年 4月 18日召开的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年 4月 18日召开的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788,851,2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110,439,171.22元,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未来在权益分派实施时发生总股本变动的情况,则以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88,851,2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4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26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8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4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 4月 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 4月 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年 4月 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年 4月 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934深圳市子午康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8*****910深圳市嘉禾晟鑫科技有限公司
308*****937深圳市禾益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408*****858珠海安赐互联陆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508*****883珠海安赐文创伍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 4月 19日至登记日:2024年 4月 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 19号源政创业大厦 A座十层 1008室;
咨询联系人:朱慧芬;
咨询电话:0755-86016968;
传真电话:0755-2655628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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