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牌股份(301081):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朱狄敏)

时间:2024年04月22日 20:11:27 中财网
原标题:严牌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朱狄敏)

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朱狄敏)
本人作为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公司经营发展的讨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在2023年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朱狄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毕业于浙江大学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杭州拱墅区人民法院副主任科员,杭州市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科员、副研究员;2014年12月至今,任职于浙江工商大学,担任教授职务。2020年至今兼任杭州卡酱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兼任浙江腾智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年12月至今兼任上海贺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兼任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8月至今兼任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兼任杭州三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自2022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应出席的全部会议,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积极参加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并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异议之情形。

2023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 参加董事会 次数现场出席董 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 参加董事会 次数委托出席董 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 次数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 加董事会会 议出席股东大 会次数
朱狄敏707004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2023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112255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我们将在2024年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在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本人利用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提出建议。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2023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定价原则按照市场公允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四)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8月30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8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6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将及时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通过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强化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积极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提出意见和建议。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朱狄敏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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