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莎股份(600137):浪莎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2024-018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 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初始成立于1988年6月,2013年11月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总部办公地址:成 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自1997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51人,注 册会计师14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8人。 四川华信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6,386.49万元,审计业务 收入16,386.4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202.42万元;四川华信共承担43家上市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5,129.6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 办法》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截止2023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 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 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李敏,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1997年5 月,自1996年加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2)签字注册会计师:武兴田,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1996 年 2 月,自 2000 年 7月加入华信所并从事证券业务类业务,自 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3)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霖蓉,注册会计师时间为2020年6月23 日,自2012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华雁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科志人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等。 (4)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李静,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2021 年6月, 自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 2021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 近一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帝华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拜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 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0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无异常变化。审计费用不包括内控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决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四川华信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 息,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在 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职,较好地完成了公 司及下属浪莎内衣、蓝也服饰 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并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出具了鉴证意见或专项审核说 明。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 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情况:经 2024年 4 月20日召开的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费用与2023年度保持一致;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生效情况:本次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文本;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 的决议文本。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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