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业智能(688290):景业智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将新)

时间:2024年04月22日 20:46:42 中财网
原标题:景业智能:景业智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将新)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杨将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博士学位。全国产品尺寸和几何量技术规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高校互换性与测量技术研究会副理事长、浙江省机械工程学会生产工程分会理事长。自2021年1月至今,任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戒,在履职中始终保持独立客观的专业判断,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 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 次数亲自参加董事会 次数委托参加董事会 次数缺席次数出席股东大会 次数
杨将新1010003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了上述会议。对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各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以认真勤勉、恪尽职守的态度履行各自的职责。2023年共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本人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对2023年度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3年度,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主要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日常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情况,听取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重大事项进展、规范运作以及财务管理、风险管控等方面的汇报,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为本人做好履职工作提供了全面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3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2023年8月21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人对以上公司 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人认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8月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提名来建良、章逸丰、金杰峰、朱艳秋、冯守佳、滕越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楼翔、伊国栋、杨将新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因此,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薪酬考核与发放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3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忠实勤勉、格尽职守,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时向公司了解议案背景情况,按规则要求对议案进行事前书面认可,同时运用各自在金融、会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2024年,本人将继续坚特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独立董事:杨将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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