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艾华集团(603989):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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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4月22日 21:02:0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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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艾华集团:湖南 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989 公司简称: 艾华集团
湖南 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5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19日,公司总股本401,130,603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公司股份2,350,743 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398,779,86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5,676,662.9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11%。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艾华集团 | 603989 | 无 |
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原国家 信息产业部《电子 信息产业行业分类》,铝电解电容器制造属于电子元器件行业中的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行业之“铝电解电容器”细分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
指引》,公司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电极箔为铝电解电容器用关键原材料,电极箔制造根据原国家 信息产业部《电子 信息产业行
业分类》属电子信息产品专用材料工业行业中的电子元件材料制造行业之“电容器用铝箔材料”。
(一)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铝电解电容器、铝箔的生产与销售;生产电容器的设备制造;对外投资。
公司自设立以来即从事上述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根据产品外观结构,目前公司产品主要有焊针式、焊片式、螺栓式、引线式及垂直片式液态
铝电解电容器,引线式、垂直片式及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产品示例如下: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 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风电、工业自动化、智能 机器人、5G 通讯、AI数据处理中心、电源、照明、智能电网等多维度应用市场。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始终坚持“成为中国式世界级电容器公司”的发展愿景,不断投入资源进行产品研发和设计,配以先进的生产系统和强大的销售网络,形成了高度自主的“设计+生产+销售”经营模式。
以其完整的产业链、规模化智能制造及差异化品牌力,获得全球高端市场及客户的肯定。公司秉承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政策,致力于降低环境影响,优化资源利用,并关注员工的健康与安全,助力人与环境和谐共进。
三、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近 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21年 | 总资产 | 5,584,781,151.34 | 5,387,643,983.42 | 3.66 | 5,231,763,147.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583,886,617.53 | 3,352,347,973.54 | 6.91 | 3,049,147,219.05 | 营业收入 | 3,378,936,303.36 | 3,444,874,262.74 | -1.91 | 3,234,095,652.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50,996,813.46 | 445,860,546.79 | -21.28 | 487,328,815.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86,263,016.93 | 394,778,769.93 | -27.49 | 369,445,310.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9,136,501.12 | 91,444,380.07 | 84.96 | 290,936,576.9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12 | 13.96 | 减少3.84个
百分点 | 17.0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757 | 1.1140 | -21.39 | 1.223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757 | 1.1078 | -20.95 | 1.2146 |
(二)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营业收入 | 705,210,844.51 | 855,341,063.97 | 1,014,432,544.53 | 803,951,850.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 90,430,766.93 | 104,535,666.00 | 128,331,939.91 | 27,698,440.6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 | 67,107,085.02 | 88,885,785.98 | 103,907,619.43 | 26,362,526.5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13,493,128.06 | 22,546,749.57 | 136,127,452.84 | -3,030,829.36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东情况
(一)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7,096 | | | |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8,119 | | | | |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 |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 |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 | |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
减 | 期末持股数
量 | 比例
(%) | 持有
有限
售条
件的
股份
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
结情况 | | 股东
性质 | | | |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湖南艾华控股有限公司 | 0 | 190,493,063 | 47.53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 | | | | | | | | 法人 | 王安安 | 0 | 63,260,438 | 15.78 | 0 | 冻结 | 76,388 | 境内自然人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 | 1,179,600 | 10,423,958 | 2.60 | 0 | 无 | 0 | 未知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社保基金1101组合 | -1,778,780 | 7,488,599 | 1.87 | 0 | 无 | 0 | 未知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八零二
组合 | 1,028,100 | 6,000,037 | 1.50 | 0 | 无 | 0 | 未知 | 漆玲玲 | 5,268,800 | 5,268,800 | 1.3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169,703 | 4,092,823 | 1.02 | 0 | 无 | 0 | 未知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
一组合 | 180,000 | 3,416,675 | 0.85 | 0 | 无 | 0 | 未知 |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创新
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96,700 | 2,729,705 | 0.68 | 0 | 无 | 0 | 未知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汇添富创新未来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未知 | 1,907,200 | 0.48 | 0 | 无 | 0 | 未知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前十名股东中,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南艾华控股有限公司实际
控制人艾立华与王安安为夫妻关系;漆玲玲为一致行动人(2021
年11月,艾立宇先生逝世,艾立宇先生生前所持公司股份由其
配偶漆玲玲女士继承。2023年3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2、在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
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 | | |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说明 | 无 | | | | | | |
注:1. 截至本报告期末,湖南 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350,743
股,占公司总股本 0.59%,未纳入上述“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
情况”中列示。
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创新未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期初持股不
在公司前200名内,因此其在报告期内增减数未知。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37,893.63万元,营业成本 254,169.97万元,实现净利润34,228.06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099.68万元。
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湖南 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艾立华 2024年 4月 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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