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股份(600389):江山股份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8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业务全部为正常的经营性往来。因此,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均无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 (1)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关联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薛健、顾建国、陈云光回避表决,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2)与公司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9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可以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对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估额进行了认真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天化学”) 住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16号 法定代表人:朱辉 注册资本:14,436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8月12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南通江天化学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年11月4日,成立时的注册资本12,030万元。 经营范围:多聚甲醛、甲醛、氯甲烷的生产、销售;第 3类易燃液体,第 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自燃物品;第6类毒害品;第8类腐蚀品批发(以上化学危险品凭有效许可证生产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危险化学品,不得经营剧毒化学品、成品油、一类易制毒品和监控化学品。经营场所及末经批准的其他场所均不得存放危险化学品)。乙二醇半缩醛、1,3,5,-三丙烯酰基六氢-均三嗪化学品(危险品除外)的生产、销售;多聚甲醛、甲醛、氯甲烷及其下游产品的开发、技术咨询、技术培训(非学历、非职业技能培训);化工产品(除危险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天化学的总资产为100,052.98万元;净资产为68,607.19万元。2023年江天化学的营业收入为70,911.78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54.69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江天化学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且公司董事陈云光、监事会主席黄亮、高管宋金华担任江天化学董事一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江天化学为公司关联法人。 2、南通江山中外运港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中外运”) 住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路968号 法定代表人:石进 注册资本:5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 2019年11月28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承办国际运输代理业务;普通货物船舶港口服务代理、普通货物仓储、物流服务及相关咨询服务(集装箱、危险品货物除外)。(涉及前置许可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山中外运的总资产为1,074.85万元;净资产为952.97万元。2023年江山中外运的营业收入为1,459.17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5.57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江山中外运由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外运华东有限公司共同发起组建合资公司,各持有合资公司 50%的股权,且公司纪委书记石进同时担任江山中外运董事长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江山中外运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结算方式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一单一签,合同中规定销售(采购)数量、价格、结算方式及付款时间,价格按照合同签署时标的物的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二)结算方式 1、与各关联方发生的采购业务结算方式为:在授信额度内,货到付款,付款方式为现汇或承兑; 2、与各关联方发生的销售业务主要结算方式为:货物发出后,对方按合同付款,付款方式为现汇或承兑。 上述关联交易属本公司的日常性的关联交易,有关协议为一项一签。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及市场竞争力,确保公司生产经营顺利进行,遵循市场化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交易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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