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智科技(873593):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证券代码:873593 证券简称:鼎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3年 1月 1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6号要求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2022年 11月 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年 1月 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年 4月 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4年 4月 1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 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意见》 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4月 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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