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态股份(30155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2日 00:52:46 中财网
原标题:三态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或“保荐人”)被保荐公司简称:三态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范璐联系电话:021-20262214  
保荐代表人姓名:艾华联系电话:021-20262205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范璐、邬溪羽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年9月28日-2023年12月31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4年4月16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现行治理规则和内控制度,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公司基本制度,查阅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及记录; (2)向公司相关部门人员了解公司基本制度的执行情况,了解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务勤勉尽责情况及变动情况,了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化情况及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 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  √(核查 期间公司 董监高变 动不属于 重大变化 ,公司已 履行相应 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现行治理规则和内控制度; (2)检查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置和制度建设; (3)查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2023年出具的内审报告; (4)查阅公司审计委员会2023年召开的会议及审议的议案。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部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 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 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制度及信息披露文件; (2)核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 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公司内部的相关规定; (2)搜索主要媒体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报道; (3)取得关联方清单及关联方交易材料,向公司相关部门人员了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及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了解公司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情况。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 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 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与募投项目有关的三会及信息披露文件; (2)查阅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3)取得募集资金台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 (4)对大额募集资金支出进行抽凭,检查是否符合募集资金的用途; (5)查阅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会计师出具的2023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 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 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核查 期间公 司 IPO募 集资金 使用进 度较低 ,公司 已在年 度募集 资金存 放与使 用情况 报告中 进行相 关披露 )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2)取得公司业绩财务方面材料;   
(3)向公司财务部门人员了解公司财务状况。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相关承诺,了解承诺履行情况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取得公司相关制度文件,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 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 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中信证券作为贵公司的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2022年1月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 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中信证券认为:2023年,贵公司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 信息披露、独立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募集资金使用、经营状况等重要方 面总体运行良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1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规 的相关要求。 根据本次现场检查的情况,中信证券特提请贵公司关注以下事项: 1、及时披露公司未来业绩变化情况及相关信息,积极改善经营成果以切实回报全体股东;关注 行业政策及市场竞争风险对公司业务的影响,并积极做好经营应对和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经营 风险防范意识;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 2、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内部培训,深入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则和治理制度,增强自我规范、自我提高、自我完 善的意识。 3、全面梳理、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资金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相关 内控制度,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杜绝出现任何形式的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切 实维护上市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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