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强股份(873665):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强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科强股份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对科强股份预计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定向发行股份 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文件股转系统函(2022)110号《关于同意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定向发行的函》核准,同意公司向许菊英、沈建平、金菊萍等56人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1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80元,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0,268,0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043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全部使用募集资金,于2023年4月19日注销募集资金账户。 (二)公开发行股份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858号文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00万股,发行方式为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8,4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4,335,849.05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15日到账。 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215Z005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定向发行股份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21年10月13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10月28日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1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2022年1月27日,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储与使用。公司严格执行《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使用定向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二)公开发行股份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9月14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和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在工商银行江阴霞客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3035329100105763)。2023年9月14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和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在农业银行江阴云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642601040024753)。2023年9月14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和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江阴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1902914610508)。2023年9月14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和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江阴虹桥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08510100100014777)。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定向发行股份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均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2年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公开发行股份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含已置换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256.86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2023 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3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251,374.64元,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人民币1,415,094.34元。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华英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 [2023]215Z0374号)。 2023年12月13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霞客支行1103035329100105763中划出2,666,468.98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6,000.00万 元,尚无理财产品到期,上述理财产品不存在质押的情形。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科强股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出具了容诚专字[2024]215Z0015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科强股份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科强股份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科强股份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科强股份《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科强股份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2022年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3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以下无正文) 附表1: 2022年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专户注销。 附表2: 2023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