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农(831855):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2日 02:09:42 中财网
原标题:浙江大农: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8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3032号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大农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浙江大农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浙江大农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浙江大农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证公告〔2023〕49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浙江大农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浙江大农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证公告〔2023〕49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在浙江大农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印发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证公告〔2023〕49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1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683,33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50元,共计募集资金140,124,997.5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9,433,962.26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0,691,035.24元,已由主承销商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6,367,924.53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4,323,110.7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2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A 
项目投入B1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B2
利息收入净额B3
项目投入C1
序号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C2
利息收入净额C3
项目投入D1=B1+C1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D2=B2+C2
利息收入净额D3=B3+C3
E=A-D1-D2+D3 
F 
G=E-F 
[注]其中包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置换金额501.76万元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置换金额434.16万元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
20100032295155964,714,412.83
19921301049999996 
 64,714,412.83
[注]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3日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证公告〔2023〕4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分别与浙江台州路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01.76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481.1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全部置换完毕。

2023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进行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等额置换募集资金434.16万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更加合理、审慎、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拟根据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总额原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
18,141.1318,141.13
4,655.354,655.35
3,000.003,000.00
25,796.4825,796.48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12,432.3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调整后 投资总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9,432.313,289.713,289.7134.88%2024年8月[注1]
    不适用不适用
3,000.003,059.433,059.43101.98%[注2]不适用不适用
-12,432.316,349.146,349.14---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处于投入建设期,尚未产生效益[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大于100%,系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
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该专户产生的利息金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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