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永道(83759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时间:2024年04月22日 02:24:13 中财网
原标题:华信永道: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10563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2023年12月31日)


目 录 页 次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1-2
说明

二、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1
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汇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号院 7号楼 12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 0011010563号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华信永
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永道公司)2023年度
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4月22日签发了
大华审字[2024] 0011006549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
告》(证监会公告〔2021〕33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规定,就华信永道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
性是华信永道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华信永道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
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华信永道公司实施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
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
序。为了更好地理解华信永道公司 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的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北京证券交
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宏宇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晓光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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