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永道(837592):新增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837592 证券简称:华信永道 公告编号:2024-038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 计 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年 12月 27日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118)。因业务发展需要,本次需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阿里云飞天(上海)云计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繁盛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万元 实缴资本:-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公路 1000号 2幢 209室 成立日期:2021年 6月 9日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阿里巴巴云计算(北京)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因保密原则,对方未提供。 关联关系:上海云鑫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阿里云飞天(上海)云计算有限公司为上海云鑫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根据其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充分履约能力。 (2)公司名称:信华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372.4995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 35372.4995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黄浦路 977号 成立日期:1996年 05月 23日 主营业务: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及通信系统设备开发、组装及销售;建筑智能化工程及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货物、技术进出口(进口商品分销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刘军、张利民、王悦、李成金、张起臣 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末资产总额为 392,498.55万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6,486.85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 331,650.63万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575.45万元。 以上财务数据来源于信华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披露的 2023年年度报告经审计数据。 关联关系:信华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履约能力: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充分履约能力。 二、 审议情况 (一) 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对《新增预计 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审查意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全体董事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新增预计 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彭韵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双方依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按照市场 价格或双方参照市场协议价格执行。 (二) 定价公允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定 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预计的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相关的交易协议主要内容为约定交易内容和交易方式等,具体协议条 款以实际签订为准。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系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新增预计 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新增预计 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新增预计 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目录 1.《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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