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永道(837592):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837592 证券简称:华信永道 公告编号:2024-027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永道”、“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于 2023年 4月 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884号)。 本次发行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人所属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0.38元/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1,100.00万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 165万股,合计发行 1,26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131,307,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6,122,465.9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5,184,534.05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初始发行和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分别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374号《验资报告》和大华验字[2023]000477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6月 29日和 2023年 8月 9日分批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9,719,587.94元,于 2023年 7月 12日起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的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719,587.94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9,719,587.94元。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95,760,100.85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的余额为 15,760,100.85元(包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70,000,000.00元、用于购买发行制定期存款的余额为 1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于 2023年 7月 12日起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的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719,587.94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9,719,587.94元。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95,760,100.85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的余额为 15,760,100.85元(包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70,000,000.00元、用于购买发行制定期存款的余额为 1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公司有 7个正常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不包括结构性存款及定期存款)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管理和监督等具体内容。 公司已按募集资金用途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并会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青年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至 2023年12月 31日,公司严格按已有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3年 8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688,679.23元(不含增值税)。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截至 2023年 12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 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华信永道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出 具了《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10564号),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 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 模板》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华信永道公司 2023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备查文件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4月 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注释1、投资总额为募集项目总投资额,其中: 金额:元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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