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诺科技(831175):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2日 02:24:43 中财网
原标题:派诺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831175 证券简称:派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7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2023年 11月 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珠海派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13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1.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5,200,000.00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含税)人民币8,689,600.00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106,510,4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相关发行费(不含税)为人民币18,150,565.9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049,434.04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87,049,434.04元。

2023年12月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443号”验资报告。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序号
A
B
C
D=A-B-C
E
F=A-B-E
G
H=D+G
I
J=H-I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2024年1月15日,公司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 11.52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7,28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不含税)1,597,584.91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15,682,415.09元。

本公司于 2024年 1月 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 2024年 1月 17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34,319,236.23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9,952,971.70元(不含税),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合计44,272,207.93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 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存放、 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派诺科技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派诺科技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派诺科技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派诺科技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备查文件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4月 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 的募集资金)97,049,434.04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 途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调整后投资总 额(1)本报告期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投入 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武汉智能生 产基地建设 项目60,000,00000/2025年8月 8日不适用
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20,000,00000/2025年8月 8日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 金32,731,70000/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12,731,70000----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 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 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 金用途)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2024年1月15日,公司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1,5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11.52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7,28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不含税)1,597,584.91元后实际收到募集 资金人民币15,682,415.09元。 本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24年1 月17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34,319,236.23元,以自筹 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9,952,971.70元(不含税),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合计44,272,207.93元。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投向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注 1:“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募集资金净额(不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超额配售权尚未行使完毕,公司尚未获取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
的募集资金)。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