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为智能(832876):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告
证券代码:832876 证券简称:慧为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8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 10月 27日,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 15,960,000股,发行方式为定价发行,发行价格为 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7,68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9,977,693.00元,到账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474,546.97元,到账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如有):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安排,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智能终端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将“智能终端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慧为智能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7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部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审议程序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并且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和公司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定期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及经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能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4月 22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