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000055):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24-11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下午2:45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上午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南区科技南12路方大科技大厦一楼多功能会议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熊建明董事长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总体情况:
3、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四、提案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005,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6%;反对1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4%;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9,502,61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5,437,1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46%;反对1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974,9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9%;反对1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弃权30,4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7%。 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9,502,61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5,406,7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50%;反对1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4%;弃权30,4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95%。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974,9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9%;反对1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弃权30,4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7%。 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9,502,61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5,406,7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50%;反对1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4%;弃权30,4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95%。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974,9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9%;反对1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弃权30,4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7%。 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9,502,61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25,406,7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50%;反对1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4%;弃权30,4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95%。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005,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6%;反对1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9,502,61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5,437,1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46%;反对1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特别决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005,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6%;反对1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9,502,61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37,1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46%;反对1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4%;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005,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6%;反对1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4%;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9,502,61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5,437,1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46%;反对1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4%;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以上第6项提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与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五、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磊明、李珊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法律意见书。 2、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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