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森药业(001367):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过程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为有效保护投资者,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二、履职情况评估 立信在担任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期间,配备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在审计过程中,立信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法合规、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和各专项审计事项发表意见,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各项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结论 立信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以及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在审计过程中,各项质量管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本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财务报告发表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是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做出的。立信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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