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中华A(000017):监事会对2023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2023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以下: 一、对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情形。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谨慎性原则,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四、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使用情况,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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