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中华A(000017):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郭秋泉先生、詹奇勇先生、袁庆辉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郭秋泉先生、詹奇勇先生、袁庆辉先生的任职经历,结合三位独立董事签署的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三位独立董事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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