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大 陆(000997):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永东)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09:15:37 中财网
原标题:新 大 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永东)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许永东)
作为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许永东在2023年任职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在涉及独立董事意见时依据自身专业知识和能力对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和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许永东,男,1968 年出生,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曾工作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建浩辰律师事务所。现任福建拓维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福建省政协常委、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履职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3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三、2023年度履职的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和9次董事会。本人参加会议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 姓名董事会   股东大会 
 应参加董事 会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次数应列席股东 大会次数亲自列 席次数
许永东990022
本人参与2023年历次董事会并认真仔细审阅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会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异议;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在了解情况并查询相关文件后,本人发表了独立意见。主要有: 1、2023年4月20日,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就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以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理财产品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28日,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就公司关于资金占用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融资性担保额度、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3、2023年8月18日,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就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要求,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审议了公司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积极推进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年报审计工作期间,共召开3次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审计计划及财务报表资料进行审阅,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

2、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讨论,报告期内,对公司战略定位、业务发展、投资收购、2022年度分红预案、2023年度中期分红预案等事项认真研究并提出宝贵建议。

3、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依照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积极履行了职责,未发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要求,积极了解公司的薪酬体系并主持相关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对2022年度经营班子目标责任考核、2023年度经营班子目标责任书、关于兑现以前年度经营目标考核奖惩进行了审核,并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2022年报中所披露薪酬进行了审核。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年报工作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的相关制度,本人对公司的年报审计给予充分关注。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年度经营情况的汇报,和公司财务部共同确认了审计计划,向审计机构和公司提出具体要求;审计过程中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间内提交审计报告,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对初步审计结果进行审核,对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报告加以确认,履行了独立董事在年报审计中的应有职责。

(五)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特别是合规经营进行深入了解并持续跟踪关注,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建议公司持续提高控制投资风险,及时跟踪产业环境变化做出调整,提高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保持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六)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关于董事会会议审议决策的重大议案,本人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事前审核,主动向相关人员问询、了解情况,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提出各项建议。并在此基础上,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4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合规经营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本人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2023年度工作中给予本人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并期望公司在新的一年里立足科技创新,持续合规经营,以良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独立董事:

许永东
2024年 4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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