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大 陆(000997):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陆”或“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新大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5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2,647,459股,发行价格每股 21.7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578,629,284.0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7,887,490.28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560,741,793.79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年 9月 8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 350ZA004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 54,777.63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金融机构低风险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同时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2、购买额度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 3、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4、决议有效期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该有效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本次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以及经济形势适时适量地实施,投资产品的未来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管理层、财务部将持续跟进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谨慎确定投资期限。 (2)公司内审部、独立董事、监事会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进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承诺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有效期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全体监事均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志华 陶劲松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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