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东华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将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已于 2024 年4月9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东华科技2024-028号)。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等要求,公司现将2023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依据第七届董事会 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而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年4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9:15-15:00。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公司控股股东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陕西煤业化工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等关联方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相关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详见发布于2024年3月30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 华科技2024-017号《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同时,上述关联股东不接受其他股东的投票委托。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八)会议地点:本公司A楼302会议室(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7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权的1/2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业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四十一次会议,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发布于2024年3月30日、2024年4月9日《证券时报》、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材料。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第1、第2、第8、第9、第10、第 11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实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公开披露。第1项、第2项、第3项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对相关选举事项分别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交所备案,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的,公司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对第10项议案回避表决;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对第11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的述 职报告不作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股权 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并应在2024年4月28日下午 17:00点前以传真或信函送达本公司;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本公司不办理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70号公司A楼1607室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70号(邮编:230024) 信函登记地址:董事会办公室,注明“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传真号码:0551-63631706 3.登记时间:2024年4月27日、28日(9:00-17: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 70 号(邮编:230024) 联 系 人:余伟胜、孙政 联系电话:0551-63628083、0551-63626768、13856002499 传真号码:0551-63631706 2.会议时间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 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会议决议等。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140;投票简称:东华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表一、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议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4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上午9:15,结束 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 : //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
委托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说明: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行制作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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