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云股份(30064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09:41:03 中财网
原标题:星云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 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1年,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五层。致同事务所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致同事务所 2022年度业务收入 26.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74亿元。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4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房地产业,收费总额 3.02亿元;2022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51家,审计收费 3,570.7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家。至 2023年末,致同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名,注册会计师 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3年 4月 20日、2023年 5月 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与致同事务所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同时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事务所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对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致同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及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于 2023年 4月 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致同事务所进场前,认真听取并审阅了审计机构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三)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

对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存在的不同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人员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确保年报审计工作圆满完成。

(四)致同事务所出具 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3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事务所 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该所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事务所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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