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淳股份(301001):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厉洋)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09:50:45 中财网
原标题:凯淳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厉洋)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厉洋)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23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厉洋,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厉洋于1998年9月至2001年2月期间,在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员;2001年2月至2002年6月期间,在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任高级审计员;2002年7月至2002年10月期间,在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任高级审计员;2002年11月至2004年7月期间,任德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2004年8月至2012年11月期间,任上海诺德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2年12月至今,任上海思倍捷会计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2019年12月17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议案,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本人认为公司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本人出席了公司2023年度召开的6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 次数
应出席董事会 次数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是否连续两次 未出席会议 
66003

三、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勤勉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与公司聘请的审计公司人员进行沟通,并提出相关建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2023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财务信息披露进行了内部审核、阅读,保证公司重大财务信息的完整、真实。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其综合素质、任职资格等进行综合考评,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时,积极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针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发表建议。2023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在充分了解的前提下,本人基于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了客观、公正和独立的判断,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共同对以下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1、在2023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就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公司拟购置房产、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在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就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审计机构、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为下属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前,就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公司续聘审计机构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3、在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在2023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会议、现场检查、审阅定期报告及其他董事会议案、听取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度审计机构报告等方式,及时掌握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情况,以及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度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并与年度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做好对内部审计机构工作的指导,支持促进审计和内部控制的全面性和高效性。


六、 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1、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为投资者了解公司情况提供良好的信息渠道。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多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本人对投资者问题保持关注,如需要与独立董事沟通,公司会及时将相关意见建议向独立董事转述,鼓励中小股东与独立董事进行交流。


七、 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对公司及投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等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八、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6月6
日召开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人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九、 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3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参加公司组织的、上市公司协会举行的有关业务知识培训,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十、 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十一、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抽出更多的时间了解公司业务,学习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对上市公司加强监管的文件,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厉洋
2024年4月19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
厉洋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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