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鹄模具(00299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241Z0001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1-3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 4-8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 外经贸大厦15层/922-926(100037) TEL:010-66001391 FAX:010-66001392 E-mail:[email protected]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4]241Z0001号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鹄模具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瑞鹄模具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瑞鹄模具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瑞鹄模具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瑞鹄模具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瑞鹄模具公司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瑞鹄模具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4]241Z0001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陈莲(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崔芳林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蒋玲玲 2024年4月19日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7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9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2.4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283.2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7,677.2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9,606.0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6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37号)核准,本公司于2022年6月通过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面值总额为439,8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6年。截止2022年6月28日,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9,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913,924.5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2,886,075.4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165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20年9月23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人民币57,312,584.12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7,312,584.12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实际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3,353.77万元,累计收到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028.4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7,592.9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为人民币687.71万元。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22年6月28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人民币18,178,165.0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8,178,165.00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实际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2,102.13万元,累计收到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42.4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846.0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为人民币32,044.20万元(包括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尚未转出的发行费用161.39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20年9月,公司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和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20年9月,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营业部和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301011300649267)。 2020年9月,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和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50167880800001008)。 2020年9月,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开发区支行和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8040100100160067)。 2020年9月,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营业部和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9430180800369900)。 2023年度,公司将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20035216660000008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9430180800369900)予以注销。前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已终止。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年7月,公司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和国投证券股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200352166600000101)。 2022年7月,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和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7018829200204269)。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3,353.77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1。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2,102.13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及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 1-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投入18,370.2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后自有资金投入16.97万元,注1:公司“中高档乘用车大型精密覆盖件模具升级扩产项目”于2022年2月已建设完成,该项目系在原有厂房基础上进行改造,增加设备,提升整体 产能。报告期内,公司效益来源于改造后的整体项目,既有原产能的产出,也有该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产出,无法单独区分该募投项目实现的收益。由 于该项目产出对应的产品,收入确认以项目终验为节点,效益体现通常滞后1年左右。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达产后第一个效益实现期预计增加 年主营业务收入19,678万元,主营业务利润5,903万元。2023年度,本项目(包含原有产能)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9,737.81万元,主营业务利润18,093.14万 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4,644.85万元和2,778.84万元。 注2:公司“基于机器人系统集成的车身焊装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于2023年7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产品终验收周期较长,故本 期效益尚未体现。 注3:公司“汽车智能制造装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研发中心建设,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但是通过本项目的建设能够将新技术融合开发成产品, 提高产品、服务的市场竞争能力,为产品销售保持较高的毛利率、产品吸引更多的客户、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以提升产品的附加价值等方式间接的体 现经济收益。 附表 1-2: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
万元、自有资金投入2,865.56万元。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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