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旅游(000610):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要求,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俊瑞、傅瑜、郭亚军的独立性情况进 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俊瑞、傅瑜、郭亚军的任职经历以及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 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 求。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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