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布鲁(301259):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11:36:38 中财网
原标题:艾布鲁: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259 证券简称:艾布鲁 公告编号:2024-019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14:3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8日(星期三)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979号天城商业广场8栋17层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 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备案登记的议 案》
1、上述议案已经由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均1-7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议案6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表决。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5月10日 (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 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4100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殷明坤
联系电话:0731-84425216
传真:0731-8558569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979号天城商业广场8栋17层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会前一小时到达参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4、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5、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必须出示原件。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59
2、投票简称:ABL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 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备案登记的议 案》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下面的方框中划“√”为准,对同一议案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委托人对某一议案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议案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个人意愿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委托人证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是 □否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信函、传真 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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