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诚医药(301096):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诚医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7,041,667 股, 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9.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52,516,693.2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289,086,604.7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l,863,430,088.41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12月 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1] 73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投资方式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及期限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购买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合格专业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2)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合格专业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将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3、投资额度及期限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3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 2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4、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同意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3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 2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前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一步提高其使用效益,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明确好理财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评估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一步提高其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增加了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余 波 耿旭东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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